就玩完了。
可今天不一样了,自己也贯通任督二脉了。这样的实力,都比得上当初的黄将军了。
黄将军能每每冲锋陷阵,那自己也一样可以。
而今日,他终于等来了这一天。在面对胡骑殿后部队的时候,督亲兵营左部千骑出战。
倏忽之间,冲锋的千骑精锐所列的阵形发生了变化,前面地铁骑保持匀速前进,中间和后面地铁骑却开始加速,并向着两翼缓缓展开——
不及片刻功夫,一千亲卫精骑的阵列便已经全部展开,前后共有五列,每列二百骑,每一骑间左右上下各隔开一丈长的空间。
——天狼阵!
对着奔涌而来的数千胡骑,毫无畏惧的迎了上去。
“嗬——”
冯恩江大喝一声,持枪的右臂高高举起。
“锵锵——”
在他的身后,一根根长枪也被将士们平平端起,锋利地枪刃映着残阳地余辉反射出冷冽地光芒——
“嘶唏——嘘——”
冲锋而来中的胡骑中顿时响起一片吸气声,竟然全是枪骑??
“呜哇——”
这时带头冲锋地金环胡将一声大喝,身后汹涌而前地数千胡骑似乎猛然醒悟了似的,也在冲锋中缓缓变换了阵势,完毕后,列在前队的胡骑个个彪悍强壮,手中握着的也是迥异于弯刀的长枪、狼牙棒、铁骨朵等长兵!
胡骑不好枪,但也不是说就没使枪的。无论是在常备军中还是部族武装,都有一部分配枪的。只有金狼军、苍狼军这些精锐里头,长兵器才会是清一色的狼牙棒、铁骨朵,或是铁蒺藜骨朵。
但是对于技巧与力量兵种的汉骑来说,枪骑兵在士兵中就意味着绝对的精锐。
想想看,两马交错的瞬间,你长枪探出,固然要比手持短兵的敌军占便宜,可锋锐的枪尖虽能穿身破甲,然而在那之后呢?枪尖上挂着一具百多斤重的尸体,若是没那个本事挑起来或甩出去的话,那后果该是怎样?
轻则长枪脱手,永远留在那具尸体上;重则自己当场落马,拽着那杆长枪一起被震落地上。而不管如何,这两种结果最终所造成的后果都是一个“死”字。
可以说,在汉军中,枪骑一直就是精锐骑兵的代表。
“轰——”
汹涌对进地两支骑兵终于山崩地裂般地撞击在一起,霎时间璀璨灿烂地血花闪亮整个战场。一片的人仰马翻中,金铁的撞击声,战马的惨嘶声彻底交织成一片。
祝彪亲卫骑兵挺起的长枪在这一刻成了胡骑们永远无法忘怀的记忆——
“噗噗——”
一根根长枪轻易挑开了对面胡骑长兵的刺杀、劈砸,直直的,在空中划过一道冷冽的寒芒,没入对面胡骑的胸腹间,在第一波的对撞中,亲卫骑兵几乎是人人见血。
锐利的枪刃划破肌肉血淋淋的从后背探出,第一列的亲卫骑兵也无人用力将尸体甩出去,而是依旧把长长地骑枪挺的笔直,似乎那被枪头穿透的尸身一丁点的重量都没有。
“扑哧——”
又是一个,直到这时首列的二百名亲卫骑兵才有了大的动作,绝大部分的人如弃蔽履一般丢掉手中穿挂了两具尸体的长枪,道道耀眼的刀芒从马鞍处腾跃而起。
骑兵对冲,第一列自然是最危险的,时间也是最急迫的,所以与其费力气耗时间的把尸体甩出去,还不出挺直了再穿他一个,反正骑枪长长地枪杆足够长。而如此一枪挂俩,不但增强了威慑力,必要的是还应付过了最危险的时段。
而至于战刀,那更是上阵前就已经准备好的,随手就可脱鞘。
一千亲卫骑兵,所组成的队列就像一把带着锋利刀刃的钉耙,在迎面冲来的数千胡骑中进行了一次无比惨烈地耕犁——
“啊呀呀——”
一名胡骑口中呜咽着好似野狼一样的嘶嚎,手中弯刀向着一名亲卫骑兵就斜肩斩去。
“当——”
锋利地弯刀狠狠地斩击在那名亲卫骑兵的肩膀处,一道轻微的刀痕出现在护肩吞甲兽上,激起一声明亮的地金铁交鸣声。
亲卫骑兵战士冷冷的看着劈斩下来的弯刀,没有丁点躲避的意思,只把手中长枪一转,锋锐的枪刃毫无阻拦的穿透那了那名胡骑的腹部,殷红的鲜血瞬间染红了胡骑坐下的战马。
“呀——”
两臂一较劲,亲卫骑兵用力向上挑起,被长枪洞穿的那名胡骑一百多斤重的身体瞬间脱离了马鞍。亲卫骑兵战士手中的长枪在这一刻似乎化作了一柄巨锤,带着呼啸的“呜呜”声横扫马前。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