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的把钱和粮食对等起来,他出门的时候身上有一百多块钱,在他那穷困的村子里,五毛钱可以买两个大馒头,九块钱就可以扯一块好布做套西装,他拉一板车的白菜,也只能卖十几块钱。
后来到了城里,他去了一个看起来很破的旅馆问了一下,一夜二十块钱,他用自己仅有小学三年级的数学知识算了一下,他的钱只够在旅馆住五六天。
住哪里不是住?他到街头抱着自己脏兮兮的布包睡了一夜……
到城里的第二夜他还是在那里住的,城市灯红酒绿,喧嚣的人群一波一波的说笑着从他面前过去,这些都和他没有一毛钱关系。
他是一个土包子,这个世界很大,很漂亮,可要是想要享受这些,都需要人人唾骂脏的东西——钱。
他在街上找了三四天工,每天白天吃点自己从村里带出来的黄面馒头,在街边就着水龙头喝几口凉水,夜里躺在大街上,无论城市的夜有多么喧嚣,多么热闹,都挡不住一个身冷心冷的羡慕的眼光。
他第一次知道,原来活着这么难,在村里他都没有意识到,自己来到城里原来只能活成这般光景……
终于,他找到了工作,一个小饭店里的传菜工,一个月三百块钱工资,他找到这个工作的时候几乎觉得世界都明亮了。
小饭店里只有他一个被雇的人,活很重,老板是个厚道的人,看他年纪小,常常给他多盛饭,老板娘却是个心黑的人,脏活累活都交给他,一个月三百的工资,这在驼哥看起来像是巨款的工资,老板娘却觉得他是个傻子。
后来在这里整整工作了一年,也在小饭店的后厨后面的小屋子睡了一年,他终于不想在这里了……
这一年里他改变了许多,这花花世界向他缓缓展开了一角,乱花迷了眼,他开始不满足了,他要见识见识这个世界……
真诚的婉拒了小饭店老板的挽留,在老板娘仿佛看白眼狼一样的眼神中,他带着自己来时的布包离开了,这个时候,他已经有了两千块钱的存款。
带着这两千块钱,他先去了趟银行,给他名义上的父亲转了一千五百块钱,他觉得了了一件事情,他来城里的时候是他父亲的一百块钱让他活了下来,这个恩他得还,他那洗得发白的布包里有个小本子,里面记录着一笔一笔的数字,这是这么多年以来他父亲给他寄的每一笔钱。
一共一千块钱,他还了一千五,多出来的五百算是谢谢他生了自己。
他从银行出来的时候,觉得自己真的是一身清了,自此以后,他谁的帐都不想欠,谁的情都不想承。
再后来,他有了新的工作——看场子。
这是他在城里认识的唯一一个朋友帮他找的,说是朋友,其实就是个混社会的,收他做了小弟,但他心甘情愿。
这一行在他眼里简直就是神仙般的生活,每天只用吃饭喝酒泡妞,手里还有大把大把的钞票挥霍,他确确实实的动了心,也确实过了几天好日子,当时在他心里,这种日子神仙来换他都不愿意。
直到……他跟着他那个所谓的老大打了一场架,被打的鼻青脸肿,脑袋上还缝了几针,他知道了这一行不好过,甚至比他在村里还难。
这时候他犹豫不决了,一方面害怕,想要抽身,另一方面他舍不得潇洒日子,他穷怕了,这一行危险是危险,但来钱快。
于是他一直犹豫,犹豫啊犹豫,最终他还是没抽开身,确实抽不开身了,入行简单抽身难,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他愿意抽身,就有人不愿意他走。
他索性也不再想着走了,全心全意的混起了这一行,他在落魄的时候跑到外地躲过风头,也在城里最高档的酒店享受过一条龙的服务,曾经到城郊高速口上劫过道,他低落到最卑微的尘埃里,也高高在上到云端过。
大起大落间,他懂了越来越多的东西。
古人说: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五十而知天命。
他在刚满二十的时候,就懂了,他这一辈子,就是在这一行里打拼了……
五年,整整五年,他终于从小弟熬成了一个小头目,也在这一年,他有了他人生的第一个转折点。
他替一个老大顶了锅,进了号子,那个老大向他许诺了荣华富贵,也向他许诺了一个他梦寐以求的位置。
他也想过不顶,可不行,身不由己,于是在半威胁半诱惑下,他老老实实的进了号子,蹲了整整三年。(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