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留宿在春花秋月夏桑菊和雪儿的帐中时,染上的香粉气。
曹之阅鼻子被刺激到,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喷嚏。
温莎正在琢磨先拿谁开刀呢,被曹之阅的喷嚏打断思路,顿时觉得天助她也。
“来人,去曹.......曹家主家拿碗筷来!”温莎立马制定好了方案,唤上人去曹旦家拿过碗筷来,盛好了稀饭。
侍卫听从她吩咐,一碗碗地端过去给各家家主和一些小官员们。
而温莎自己,则正了神色,一脸肃穆,把一碗稀饭端给曹方。
“曹大人,这乃东杭的善心,请享用。”她又假装压低了声音,“您若不先用,其他人,怕也不敢享用呢,怕抢了您的威风。”
和人交锋,不怕伪君子,怕真小人。
尤其是在有大量群众围观的情况下。
曹方一向以正面角色示人,如今却被自己的形象困扰,他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
曹之阅主动替父亲接过了粥碗,他眼中带笑,问道:“不知之阅可否有幸,也来享用一次东杭父老的百家饭?”
曹方急了:“之阅!”
温莎行事诡诈,今日又搞出如此大的阵仗,怕这稀饭有蹊跷。
其他的家主和小官员们,以及所有围观的百姓和兵丁们也是在盯着当中的两人。
温莎朝曹之阅一笑:“大气!你乃东杭学子,又是曹大人爱子。如今东杭不平,颇有骚乱,你们这些年轻人,书生意气,热血沸腾。本将军极是赞赏,恨不得能日日与你们把酒言欢,共创东杭辉煌!”
曹之阅望了一眼温莎。
她头顶扎着高马尾,马尾上缠绕着红色绸带。
她看着自己时,目光清朗又带着狡黠,小巧的鼻子如冷玉一般镶嵌在她俏丽的面容上。说话时,她唇红齿白,笑容满脸,而又面色红润,富有朝气。
与他认识的所有女子都不一样。
曹之阅只觉得看到她就欢喜,大笑一声:“好!”
他端过粥碗,痛痛快快地望嘴里灌!
“噗!”一口滚烫的稀饭从曹之阅嘴里喷了出来!喷出来的米粒洒到了周围的人,包括他父亲曹方,以及正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温莎。
曹之阅手中的粥碗也掉到了地上!他大张着嘴巴,伸出舌头不断地吹气,像夏日里狗狗吐舌头散热一般。
“烫到了吧?”温莎也被那稀饭溅到身上,还有几粒米蹦到她的脖子处,烫得她连忙拨开米粒,同时好心问曹之阅。
曹之阅的嘴被烫了好几泡,他身边的小厮递过一个酒壶,他不管不顾,又喝了一大口酒。
白酒浸泡被滚烫稀饭烫伤的嘴膜,这下曹之阅疼得眼泪直冒,面容扭曲万分。
这曹之阅怕不是个傻子吧……温莎看着都觉得疼,毫不掩饰自己对他的同情。
“小虎,把本将军的水壶拿来!”温莎喊了声,从小虎手中拿过自己水壶,给曹之阅递过去:“喝点凉水会好一些。”
曹之阅简单谢过温莎,拿过水壶对着壶嘴咕噜咕噜地喝了几口,又不得不多喝几口漱口,让水冰一冰自己口腔,这毫无形象的模样,被他几个同窗笑话了好一会。
曹之阅此举虽说异常狼狈尴尬,倒是把温莎和曹方之间塑造的微妙而带着剑拔弩张的氛围扭转过来一些。
一边一直沉默的章起凑到温莎面前,与她小声说了几句。
温莎收起笑脸:“小虎!”
先前敢在隔离区大营闹事的那一群百姓都还好好的被看守着,那个带头的锦衣男子,与挑事的鼻孔外翻的男子,都在章起的眼皮底下。
“曹大人果然虎父无犬子。”温莎面无表情,看着同她一般脸色的曹方道,“这百家饭,除了在座的各位善长们,方才去我大营外,聚众通报东杭大神之事的百姓们,也有一份。”
小虎自然是把她的话又润色了一遍,告知了在场的人。
温莎朝那些家主和小官员们看去,之间刘家家主首先端过稀饭,正想拿勺子舀起来喝。
“慢着!”温莎制止了刘家家主,而后指着那个闹事被堵嘴伤胳膊的男子道,“你既然被选中为东杭大神需要的祭品,方才光流血了还不成,这碗百家饭,代表了东杭百姓的善心,赏你了。”
有侍卫上前去,把那碗稀饭送到那被堵嘴的男子前。
刘家家主的稀饭被侍卫拿走,他脸上一松,喜得险些站不稳。
其他的家主看着刘家家主那小人得志的模样,脸都绿了。
“饶命!温将军,饶命!小的,小的说!是那李……”他话未出口,一支淬毒的箭羽飞过重重人海,直接射到他心窝处,那男子登时毙命!
有人要杀人灭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