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点头,很捧场地加快进餐速度,用行动证明了菜品的美味。
汤叔故意逗他:“伯伯这里什么好吃的都有,还有小猪和小牛,我无儿无女,家里正好缺个小主人,你要不要来给伯伯当崽崽?”
这话一听就是玩笑,颂不以为意,执澜却愣了愣,吞下一块茄子,居然露出认真考虑的神情。
颂头皮一紧,这憨包,该不会这就跟人跑了吧?
执澜明明自幼被研究所娇生惯养,却像只没有妈妈的流浪小猫,喂点吃的就会跟人回家,当初自己用几颗樱桃就把他哄到了庄园里,要是扭头去给汤叔当儿子,是他能干出来的事。
颂握紧手中的叉子,紧紧盯着执澜的嘴唇,像是生怕他下一秒就会说出“好啊,我想给伯伯当崽崽。”
执澜考虑了好一会,眨动眼睫,认真道:“谢谢伯伯,但是我已经有家了,家只能有一个,所以我不能做这里的小主人。”
汤叔朗声笑起来:“哟,还挺懂事的。”
颂呼出一口气,手背上隆起的青筋渐渐退了下去。
执澜又看了一眼颂,垂下头默默吃饭。颂叔叔缺根筋,他却是一根筋,认定了喜欢的人,认定了自己的归巢,便不可能再改变。
执澜想,如果不能做彼此的唯一,如果自己的喜欢没有结果,那就不要求偶了,不做配偶也没关系的。
他想留在雾月庄园里,当一只本分的小鸟,宠物也好,崽崽也罢,只要饲主不抛弃他,不吃掉他,他就不会离开自己的家。
吃过午饭后,执澜不闹了,一直很安静地守在颂身边,陪他锄整田垄,收割麦穗,颂歇息时,他会过来递毛巾擦汗,递水解渴,就是不说话。
当一只小鹦鹉停止话痨,绝对有问题。
颂被他叨叨久了,耳根突然清净下来,怪不习惯的。等到晚饭后,他们告别汤叔,驱车回到雾月庄园,甫一进门,颂就反身将执澜按在了门板上。
“说,到底怎么回事?”颂拿出了家长的威严,严肃地凝视着变哑巴的小蓝鸟。
执澜脑袋一歪,与颂的视线错开,把滚烫的脸埋进他的颈窝里,沉默了许久,软着嗓子轻声道:“叔叔,你以后会结婚吗?”
颂被他问得一愣,回过神来反问道:“为什么要这样问?”
执澜把头垂得更低了:“因为……因为他们说,长大了都会结婚的。”
颂盯着他瓦蓝瓦蓝的头顶看了一会,勾唇一笑:“可能会吧。”
如果小东西长大了,明白了什么是家庭,什么是责任感,懂得如何经营他们共同的人生规划,他不介意和执澜一起落实这个名分。
毕竟在大部分人看来,婚姻是维系两人之间伴侣关系的重要纽带。
“那你……那你,会和米莲娜结婚吗?”执澜本就浮肿的眼眶更红了,鼻尖也染上了粉色,看起来委屈得要命。
啥玩意?米莲娜?
自己结不结婚跟她有哪门子关联?
颂一脸惊疑:“跟她有什么关系?”
执澜抿着嘴唇,将脑中的想法梳理一番,赧然道:“对不起,叔叔,我之前无意间看到你们……我是不小心看到的,真的,蛋丁可以作证。”
颂更疑惑了:“看到我们怎么?”
执澜脸颊羞得通红,又钻进颂的颈窝里,手臂颤抖着环上他的脖颈,从喉咙深处挤出几个字:“你们……就像这样,抱着……”
颂是真的懵了,他甚至开始怀疑发高烧的是自己,要不然他怎么可能不记得自己和米莲娜有过这样的亲密接触。
“你上哪看见的我和她抱着了?”平白无故多了这么一出,颂的声音里不自觉带了点烦躁,听起来很凶。
执澜被吓得缩了缩,认真解释道:“叔叔你仔细想一想,她那天穿着裙子,这里……露了很多肉出来。”
执澜怕他不懂,挥动双手,在自己胸前比划了一个大大的弧形。
波涛汹涌,至少d罩杯。
颂顺着执澜描述的场景细细回想,头皮一麻,总算被他想了起来。
那天他送完货,返程途中遇到熟人,让米莲娜搭了趟顺风车回巴洲所,那姑娘穿着高跟鞋,差点摔跤,眼疾手快揽住自己,才堪堪站稳,就这么简单。
他还被对方染了一身香水味,现在回想起来都觉得鼻子难受。
小崽子莫名其妙哑巴了一下午,就因为这个?
颂总算体验到了抚育童养媳的艰辛,不但要好吃好喝悉心照料,还得告诉他各种生活常识和社会规则,连最基本的词汇量,都需要耐心教导。
颂深深叹了口气,点了点他的脑门:“笨蛋,你不记得今天汤叔怎么说我了吗?”
执澜抬起头:“啊?”
“他说我是个老光棍,这是真的。”
作者有话说:
小蓝:光棍是指的哪根棍?
颂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