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的。
“开始分蛋糕了啊~~~。”
欧扬像一只没有追求的猪一样懒惰的哼哼一声:“行吧,既然让我去,那我就去,白捡的功劳,大概能值回我的蜜月时间~~~。”
“那这件事就这么定了。”军法官代表不以为意的微微一笑,接着说道:“第二件事,昨天早晨,扬武城外发生一起大规模械斗事件。”
“嗯?”欧扬的眼神瞬间变得凌厉起来:“扬武城外?我的眼皮底下?”
欧扬两天前举行婚礼,一天前,借调来的野战军护送主要军官回镇远。
然后,远西军团的高官和野战军刚走,自己辖区就发生械斗事件,还是大规模的!
这是要作甚?看不起自己?
“是这样,丙等外蕃扎彦部和撒剌部,在镇远城外,伏击一队来参加您婚礼,尚未确定外蕃身份的大森林土著。”
军法官代表笑眯眯的说道:“那个叫做车尔格的部落长损失15人——所有来扬武的侍从都被杀死,只有他自己被扎彦和撒剌俘虏,然后被递交给我们军法处。”
片刻以后,欧扬搞明白了事情的真相。
扎彦和撒剌两人在扬武城外伏击自己的土著敌对部落,杀光了除部落长之外的所有人,然后把唯一的俘虏交给华夏人。
两个外蕃部落长宣称,这个叫做车尔格的家伙,带人跟在回镇远的高官队伍后面,似乎图谋不轨,因而两人发现后直接对其突袭,抓住这个奸细交给天兵审问。
简直了~~~。
一共16个装备石块的土人,连扎彦和撒剌都能无伤对付,这俩家伙居然怀疑人家对有1500野战军护卫的高官队伍图谋不轨~~~。
“在作死的边缘疯狂试探。”
欧扬冷冷的对这俩混蛋的行为作出评价。
“您的意见是,他们没错?”军法官代表询问道。
在作死的边缘疯狂试探,也就是说,还没真的作死。
“军法方面,您比我懂得多。”欧扬略微思索一下,对军法官表明自己的态度:“您听听我说的对不对,我是这样想的~~~。”
按照华夏的执法力度,对公民(含贵族)平民,态度是一样的,只要不是犯了招惹同族的罪行,对欺压外族人、庶民、奴隶,侵犯这些外人权利的案件,一律执行“少抓少判,宽大处理”的两少一宽标准。
同样的标准,在外蕃对没有朝贡关系的外国、外部落那里,一样适用。
也就是说,有朝贡关系的外蕃,侵略没有朝贡关系的外国,在华夏人眼里属于狗咬狗,不值得特别关注。
但反过来,如果没有朝贡关系的外国侵略华夏的外蕃,那是野狗咬家狗,别怪天朝大兵挥舞大棒敲打野狗。
从这点上来说,当华夏的外蕃还是有好处的——至少贡事勤勉的话,就不用担心遭受别人侵略。
这次所谓的“大规模斗殴”,其实也是一样的道理,扎彦和撒剌已经是外蕃部落,虽然还没朝贡过,但人家跟在远西军团后面打过不少仗,连镇远之战都参加了,自然算是听话的家犬。
至于那个车尔格,他是那里来的野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