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换好衣服,送贾代娴下楼。
她看着我手里的蛇皮袋,口气不快,“别送了,我嫌丢人!”
目送她水蛇般的窈窕背影上了一辆出租车,我才缓缓拉上口罩,低头随着人群离开。
我工作的地方是当地的一家洗浴中心,说直白点,就是一家野鸡店。从晚上六点到早上六点,我负责收拾房间里的垃|圾,尤其是酒瓶,攒满一百个可以换十块钱加班费。
蹲在后面的水池旁,我倒着瓶里的残酒,冲洗干净,放进了篓子里。
隔着一道铁门,就是洒着艳俗红光的一楼房间,无数光着大腿的姑娘站在门口揽客,时不时故意做一些撩人动作,吊得那些路人心里痒痒。
水龙头哗哗地流着,我看得目不转睛,眼神在那些姑娘身上逡巡几遍。
她们,就是我留在这里的原因。
当初来县城的时候,我就直接应聘了这里的清洁员。一方面,我不能出示身份证,也拿不出像样的学历,一方面,我想知道小姐到底该怎么当。
枉我在夜场里过了这么久,竟然连最基本的伺候男人都不懂。
同样是吃一碗饭,为什么有的人能够盆满钵满,有的人却只能赚个三十一晚的便宜钱?
一样的身子,你怎么能够挤出蜜来,让男人吃了还想吃,甚至引得无数人争相来吃。
如梦里的公主,聪明,懂事,可是最重要的还是脸蛋漂亮。所以客人们乐得一掷千金,做美人的裙下之臣。
可是这里呢,一个小小的县城,几乎每条街上都有一家发廊或者按摩房,到了晚上还有无数的暗娼流妓靠在路灯下面揽客。
她们可没有大都市的公主们那么好的资本,绝大多数的长相都是普普通通,可是依旧能够让那些口袋空空的客人砸锅卖铁地来光顾,甘愿抛弃家小的都大有人在。
这是人家做小姐的本事,在无数男人身子下面一点点攒起来的,而我缺的就是这个本事。
伸长脖子,我将她们眉眼间的风情都一一记下,怎么说话怎么转身,都不肯错过。
每每这种痴态被发现,那些姑娘都会讥笑起来,说我这种夜叉也想男人了。
等到天泛起鱼肚白,最后几位客人也餍足地离开之后,我拖着我的袋子,重新往自己的小破屋里走。
耐心地重新按摩完身上疤痕,我衣服也不穿,就这么站在镜子前,将那几个最出色小姐的模样一一学起来。
甚至包括床上的讨好叫声,我也毫不羞涩地重复起来。
停下“功课”,我微微哑着嗓子喘息,望着镜子里的自己,扯出了一丝苦笑。
就在这时候,门外响起了一阵叩门声。
我披上外套,问了一句,“谁啊?”
半天之后,那里传来了一句笑声,“老朋友。”
一句话,听得我怔了半天,看着那一扇薄薄的木门,仿佛已经直接穿透了过去。
门外的人却也不急,只是静静等在外面。
吐了口浊气,我走上前,手摸上门把的时候在微微发抖。
这不是因为害怕,却是因为激动。
吱呀一声,这一层隔阂终于打开,我看着门外的女人,微微一笑,“你比我想象中来的要早。”
门外,赫然站着看守所里的那位“大姐”——她告诉我,她的真名叫邓梅。
邓梅之前齐耳的短发已经长到了肩头,穿着一身黑色的长裙,原本端端正正的脸庞上多了几分笑意。
“我答应要来找你,可不能让你久等。”
当初在离开F市之前,我曾又去过看守所一趟,申请见大姐一面。如果不是她提醒我,几次帮助了我一把,恐怕现在我也走不出来了。
探视的时候,我们寥寥说了几句话,便断了话头。站起身,我想走的时候,大姐喊住了我。
“小苏,你出去之后,可不要走邪路。”她望着我,常年的世情淬炼让她一眼看穿了我的仇恨,“走出去不容易。”
我低低一笑,“这由不得我决定。”
深深叹了口气,她仿佛终于放弃了一般,对我说,“小苏,三天之后,你再来找我一次。”
其实当时我已经决定,按照嘉仇的安排,连夜离开去其他的小城市里住下,去开始所谓的新生活。
然而,最后我还是答应了大姐的要求,如坐针毡般又留了三天。
也许就是因为,那种平平淡淡的生活,已经不能够浇熄我满腹的怨恨,我不肯就这么忘记一切!
三天后,我再次从看守所里出来,手里多了一封写了地址的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