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又开始了,阳光明媚,寒风也被阳光赶到角落里哭泣去了。
刘德在伊丽莎白哪里明白许多这个世界的情况,虽然大多是提马王国东部和黄金城的。
而且刘德在黄金城“住了”一晚,如果说厨房也算是的话,现在他都还记得早上出来的时候,那几十号女仆愤怒的眼神,要把他吃掉一样。
“还好我脸皮厚,这个该死的小娘皮,竟然把老子丢到厨房,害的别人以为老子是偷吃的呢。”
刘德几人批着原来的那套披风遮盖全身走在通往南门的路上,今天人比较少,而且因为是平民区的原因,人的身高比较矮,估计也就是在刘德的脖子附近。
穿着褪了毛的黑色牛皮甲,估计是照着身材做的,很贴身,只露出两张手掌的小个子士兵在巡逻,纪律一般,七摇八晃,头上倒是没有装备,这人也就是比刘德矮一个头,161左右吧。
虽说几人装扮怪异,倒也没人管他们。
不过这些士兵身高虽然只是160多,但在这个黄金城里面也是很普遍的。
而且估计是个平民,因为贵族除了基因,外伤,不然不会这么矮,不过这黑士兵用的是短剑,连着剑和鞘估摸有70厘米。
就和前世的罗马短剑一样,只是这玩意是全直的,就像一整块铁板打出来的,剑尖不是很尖,也就一把家用钥匙的长度,刘德看到他们倒是沉思不已,一种时有时无的熟悉感。
“短剑?·········罗马~~”
突然的刘德挑眉,想起了这个熟悉的感觉,他想起了地球上闻名于世的一个军团。
·····罗马军团。
罗马军团的标配之一就是用的大盾,短剑,因为当时罗马对阵日尔曼,日耳曼比罗马人普遍高大强壮一个头,所以用长兵器就是个先天的劣势。
加上冶炼技术的不合格,就从西班牙学来并改进这种武器,原来的西班牙短剑是青铜做的,方便又便宜。
之后罗马的马略改革就换上了经典的短剑,大盾,这样就可以组成的密集的三排方阵。
加上士兵的纪律,战术的先进,指挥官的才智,军团猛烈的冲击犹如惊涛骇浪,而且密集的方形盾合在一起,敌人的武器不容易突入。
但,一但是罗马方阵突入人群,那么大盾配短剑的优势就来了,短剑半米多的身材,能刺能砍,在细小的空间里面也不会拥挤。
这也是罗马前期能对阵日耳曼的原因,虽然最终失败,但是这样的战术在当时可谓是技高一筹。
“而这小娘皮的士兵虽然没有携带盾牌,也不知道到底是不是顾及而隐藏起来,但这可是个好的主意啊,”
刘德明白这个世界因为金属的缺乏,一般的军队用的就是长矛,就像之前围他们的城卫军,短的1米来长,不过大多是长的接近两米的也有。
这说明这个世界大多是没有什么军事计谋的,虽然不是前世中世纪贵族的那种,带着骑士拉着一批农民排开阵列,喊着荣耀和公正的“玩闹”,但也好不到哪里去。
“嘿嘿,这倒是个克制长矛兵的的好计策,而且配上其他的兵种又TM的是个先进的战术,而且罗马没有罗马的军团还算罗马吗?”
虽然刘德有180的身高,但是村民也是大多160-170CM的样子,要不然第一次见到他,那些小姑娘也不会那么的倾心于他。
思维发散,人就会乱想,到了现在刘德也是明白小娘皮把自己弄到厨房的原因了。
“这是要昭告天下啊,真是迫不及待,万恶的资本家,不放过一丝一毫的利益。”
让刘德在她自己的房间里面半晚,吊起她叔叔们的目光,再把他赶出去,啧啧啧,真是个好计谋,又能让别人起疑,又让人不确定他们的关系,间谍这个玩意哪个世界都有。
毕竟好歹也是黄金城,他们是不能在她眼皮底下做什么的,他们是弱势啊,动手不就是挑战黄金城之王的威望吗?
这可不是小说里面的“哦,不,我是你的叔叔,你不能杀了我。”······“好吧,叔叔,我想你没有下次了。”
强者的威望不容置疑也不容玩弄,犯了事,找个借口就可以名正言顺的杀了他们,要是这样伊丽莎白这个娘皮就要笑开怀了。
权利的斗争可是残酷无比,只有利益,那有什么亲情,想下李世民和他的几个哥哥还有他自己几个儿子就知道了。
而且刘德也不信他们不知道自己“乖外甥女”的目的。
“算了不想了,先回罗马,还要小心点,说不定有什么问题呢。”
刘德和卡亚几人之前是从北门绕过来的,一路上都是麦田和哨站,此时要从南门回去,因为南门的方向可以直至罗马。
还没出城一阵喧哗叫卖声就入了耳,当出了城的时候,刘德瞬间感觉自己进入了欧洲古代的生活之中。
一座巨大的交易市场,到处都是那种各种颜色的破布弄的顶,木制作小板车,有卖牛的,好吧,三角的牛,不过那浑身的肌肉和一人高的高度,让人不能忽视它的力量。
“姥姥的,这要是弄回罗马,农耕的事情那不就简单了?要是弄个犁耙,欧,天呐,可惜没钱,呜呜呜~~”
刘德此时肠子都悔青了,姥姥的,之前弄到的钱全给刘德变成了铁料,还花钱托人给运到罗马去了,一瞬间变成了穷光蛋。
“好歹也是300来斤铁啊,这也是很重要的,没事没事。”
闭眼暗自平复下了心情,强迫自己别去看那些牛。
身边的几人全都把眼看向一边,不敢露出异样,之前在黄金宫的时候他们想要调侃刘德,可惜被刘德那变态的体魄给虐的不要不要的,现在想来手都还是疼的。
一路上各样的人在交谈,虽然衣着破旧,但难掩脸上的狂野喜悦,也有一些成群结队走一起的,不过刘德上去交谈之后,发现只是最近的村庄的人。
他之前还以为黄金城好歹也算是不大不小的势力了,应该会有一些贵族,但现在还没遇见过一个呢。
不过他也不想想,在这个世界贵族需要来这里抛头露面吗?再说了黄金城可不是什么分封制度,说来刘德也是很佩服伊丽莎白的祖宗。
不时所有的人都能够在分封制中改革成半个集权制的,因为伊丽莎白统治黄金城和周边的十几个村子,但是依旧有很多的人类营地不在她的统治之下,比如罗马。
想想当年的人到底是有多么的团结啊,居然不死命要求封地,啧啧啧·····哎。
“流放之地,呵呵,那些王国的人哪里想到几百年后这些流放的人比他们更加的制度先进,虽然是小地盘,但好歹也只有一个绝对统治力量,不是!”
刘德走进买食物的区域,瞬间被叫卖声淹没。
“新鲜的浆果,这位先生看一下吧,新摘来的。”
“先生,请看这个,就像麦芽般的甜美。”
·········
一路上刘德那可是开了眼界,因为是专门开给森林里面的小势力的集市,里面大多是山货。
一种浑身黑色夹着绯红的蜥蜴叫恶魔蜥蜴,有人头那么大,小腿大脑的整个看起还真的贼像地狱生物。
还有的人围在一起观看2米多高的灰背长毛野猪,那个贼鸡儿大啊,森林里面的那些野猪就像个孙子一样,看的刘德一愣一愣,虽然是死的。
“大人,大人,请看我们猎来的烈火之恋吧,你看颜色绯红而淡粉,您买去给夫人一定会让她高兴的。”
“得了,一只野鸡还和我瞎叫唤,走走,一边去。”
刘德哭笑不得的打发掉一名搞推销的小屁孩。
刘德拉着一伙人一直看到中午才是恋恋不舍的前往罗马,商队会在一定的时间内把物资运回罗马,伊丽莎白向他们保证的。
逆着罗马河向前走,刘德又想起了与伊丽莎白的约定。
他们决定在来年开春时进行婚礼,到了那个时候定然是风卷云涌,各色人马都会登上刘德的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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