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3章斗狗场
刚刚离开家的王天昊没地方去,也不知道该干什么。
他必须要找事情做,来养活自己。
出门的时候,二丫给了儿子钱,但是那些钱仅仅是他的路费,再就是赶回大梁山的花销。
也就两千多块,二丫觉得天昊一定会赶回大梁山,哪知道儿子却潜伏在了大都市里。
天昊开始在大街上游荡,真不知道干什么。
山林之王的本事在都市里一无是处。城市跟大山不一样,在大山里,他根本不必担心挨饿。
因为漫山遍野都是山果,漫山遍野都是兔子,地獾,只要小动物被他的眼睛瞧见,绝无生还的可能,三两下就会成为肚子里的美餐。
大都市啥都没有,而且不养闲人,找不到工作,挣不到钱,啥也吃不到嘴里。
而且天昊没地方住,根本住不惯旅馆,于是他就住桥洞子,住废弃的拆迁房,或者刚刚盖好,没人入住的房子。
他是个随意而安的人,住哪儿不是问题,能填饱肚子就行。
桥洞子两头透风,一阵风从这头吹到那头。还好他的皮够厚,鬼獒小白的毛也很长,照样打着呼噜睡觉。
下雨的时候就不好了,冷风冷雨一下子从这边桥洞子淋进去,那边吹出去,很快,他的衣服就湿透了。
他的地址三天两头换,一直在大街上游荡,这头到那头,那头到这头。
二十天以后,一身的衣服破破烂烂,脸上也脏兮兮的。跟个叫花子差不多,身上的钱所剩无几了。
大部分的钱都被他买了肉,天昊啥都不喜欢,就喜欢吃肉。
猎狗小白也吃不惯杂粮,同样要吃肉。
一人一狗每天要吃四五斤肉的样子,两千块根本不禁花。
很快,天昊的口袋里只剩下了几十块。
他想过去工厂打工,养活自己跟猎狗。可仔细一算,每天工资加起来,还不够他跟小白吃一顿的,最后只能作罢。
又过了三天,口袋里一分钱也没有了,天昊又想到了偷。
从前他就偷过东西吃,那时候拉着天天的手逃亡出来,在Z市偷过烧饼,偷过肘子,也偷过花衣服穿。而且他偷盗的本事绝对一流。
那副弓箭又派上了用场。
来到了一家地摊前,那地摊卖的还是烧饼夹肉。
王天昊看着烧饼口水直流,猎狗小白看着猪肉也口水直流。
王天昊站在不远处将弓弦拉满,冲着烧饼摊子瞄准,弓箭上早就系了一条丝线,那细线非常细,不仔细看根本看不清楚,那是一根鱼丝,专门用来钓鱼,鱼干上常用的那种鱼丝。非常坚韧。
嗖地一声,弓箭从烧饼堆里一串而过。抬手一拉,七八个烧饼就被王天昊拉了回来。
王天昊往自己嘴巴里塞一个烧饼,然后将另一个烧饼递给了小白。
小白嘴巴一张,将整个烧饼吞了进去。
小白都没尝出啥滋味,烧饼就咕噜一声进去了肚子。然后眼巴巴看着主人,继续流口水。
小白跟天昊都在长个子,饭量都是惊人的大。每吨至少要吃二三斤的东西,才能填饱肚子。
天昊就是自己饿着,也不会让猎狗挨饿。
几年的时间,他跟小白成为了最好的主仆,最好的朋友,也成为了最好的兄弟。
小白咕噜咕噜吃了四五个烧饼,还是饿。舌头在嘴唇上舔着,尾巴使劲地摇。
天昊知道小白没吃饱,于是,第二次将弓箭瞄准了那摊子,这一次瞄准的是锅里的猪肉。
一箭飞出,准确无误射中一块肥猪肉,足足一斤多的样子,抬手一挥,猪肉到手。
王天昊呵呵一笑,让小白吃了个够。
那卖烧饼夹肉的人,也是脑残,刚一扭头的功夫,七八个烧饼不见了。
再一扭头,锅里的肥猪肉也不见了,把那小子闷得不行,跟狗一样来回的找。
咦,怪事?我的烧饼呢?我的猪肉呢?哪儿去了?不会被耗子叼走了吧?
可那耗子的动作也太快了,再说耗子怎么可能叼走那么重的东西?
接下来他学精了,死死盯着肉摊子不动弹,眼睛一眨不眨。
王天昊也是死心眼,你倒是换换地方啊,逮着一个摊子玩命的偷。
这次看清楚了,猪肉是自己飞出肉锅的,被一根利箭刺中,不远处有个小子,隔空取物,准头真他娘的好。
卖烧饼夹肉那小子气得不行,猛地抄起了案板上的猪肉刀,大喝一声:“小子,别跑?偷我的猪肉,看你往哪儿跑。”
他提着猪肉刀,直奔王天昊杀了过来。天昊一看不好,呼喝一声:“小白,跑!!”
于是,小白蹄子撒开,跟着主人玩命地跑,一口气窜出去三里地。
把卖烧饼夹肉那小子追的浑身呼呼冒汗,跳着脚的骂:“小子,别跑,小心老子把你填回娘肚子里去。”
天昊跟小白将那人甩出去老远,他拉着猎狗哈哈大笑,还冲着那人一个劲地做鬼脸。
王天昊是个乐天派,心里也有几分凄苦。
当初在大梁山,自己多威风啊?万狼朝拜,山里的任何动物,谁看到他王天昊不发抖?
如今怎么混成了这个样子?
还是做狼王的时候自由,威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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