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穿山甲猜测的一点沒错。
由于向东流乔装之后把他砍伤,使得他住进了医院,根本來不及阻止他派出去砍金宏宇的四名小弟,所以这会儿,他的小弟已经相对得手,成功在金宏宇的手臂和背部,分别留下了四道凌乱而又狭长伤口,鲜血淋漓。
不过,由于金宏宇被砍的瞬间逃得迅速,所以很快招來了金雷帮的人,于是一大票的金雷帮众手持砍刀,愤怒无比地把穿山甲的四名小弟给围了起來。
“给我上,把这几个混蛋砍死。”金宏宇暴怒无比,哪怕被砍了四刀还仍然生龙活虎,只恨不得亲自cāo刀上阵。
“杀。”
“砍死他们。”
“噗哧。”
“噗哧噗哧。”
“啊。”
“啊啊啊啊。”
一阵刀光剑影过后,惨叫接踵传开,鲜血如雨。
穿山甲所派出的四名小弟,当场倒在了血泊之中,奄奄一! 息。
于是,金宏宇强忍着背部与手臂那被砍而火辣辣的疼痛,强行冲过去照着那四人狠踹连连:“他妈的,敢砍我,吃豹子胆了是吧,老子踹死你们。”
“嘭。”
“砰砰砰砰。”
“啊。”
“啊啊。”
由于金宏宇被砍而出脚奇重,而且那四人还被砍刀砍伤,所以立即有两人被金宏宇活活踹死,而另外两人,则陷入了昏迷之中,如不及时抢救则会因为失血过多而造成生命危险。
“老大,您还是先去医院吧。”一名染着红发的金雷帮成员劝道,“这几个混蛋交给兄弟们來对付就好。”
“不急。”
金宏宇一摸背后,虽然感觉鲜血淋漓,可却并未感觉伤势严重到令他难以行动的地步。
因此,他立即双眼发红地哼了哼道:“看这四个混蛋手里的刀,应该是穿山甲的人无疑了,这丫的,恐怕已经知道我來桐华市要打他的金缕玉衣主意,所以來个先下手为强。”
“一定错不了。”
那名红发混混认同地点了点头:“昨天我看新闻了,听说教育区那边的宵夜广场上发生黑社会械斗,郑剑被砍死,其他几个都是穿山甲的手下,所以照情形看,一定是郑剑那小子告的密,不过很可惜,这混蛋命不长,居然被其他人给砍死了。”
“那现在怎么办。”另一名黄sè卷发混混骂道,“现在要不要带人去把穿山甲给剁了。”
“不急,我们从长计议。”
金宏宇忙从兜里掏出一包冬虫夏草香烟,也不管双手那血淋淋的状况,直接叼起一根在嘴里,在手下帮忙打火的情况之下点燃,狠狠吸了一口道:“穿山甲在桐华市的势力很大,我们带过來的这些兄弟不够拼的,所以不能在沒有把握的情况下轻举妄动。”
“可是老大,穿山甲那混蛋已经叫人來砍你了啊,整整四刀。”红发混混着实吃惊不已,根本不明白他为什么这个时候还很淡定。
“那有什么,这不是还沒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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