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赞叹。
六匹骏马,全力奔驰,这力道不小。少说也有两千斤,换算成秦国的单位就是四五千斤,这是何等的伟力!
“好力气!”朱亥看在眼里,不仅没有丝毫心怯的表情,反而更加欢喜了。
“开!”就在这时,只听翁仲舌绽春雷,大喝一声,如同万千个雷霆在耳际轰鸣,震得人脑海嗡嗡直响。
翁仲大步朝后腿,六匹骏马被他拉得不住后退,不一会儿功夫,就退了近十步。
“好!采!”震天价的喝采声响起。
秦异人、黄石公、王翦、尉缭他们个个一脸的震惊之色。
凭一人之力,拉得六匹骏马倒退,这力道比起拉住六匹骏马又要大得多了。即使王翦这样的猛士,也是心中震惊。
然而,还有更让人震惊的,只见翁仲上前一步,身子一猫,蹲了下来,左右手伸出,按在两匹骏马肚腹上,长吸一口气,大喝一声:“起!”
腰板一叫力,就把两匹骏马举了起来。两条粗壮的手臂伸直,如同两根擎天柱似的,任凭两匹骏马如何扭动,如何挣扎,难以撼动分毫。
每匹骏马用现代的计量单位来算,不下于三百多斤,他一次性举起两匹骏马,这是六七百斤。 “力挽三百斤”已经是罕见的勇士了,他竟然是力举数百斤,要不是秦异人他们亲眼所见,打死他们也不会相信这是真的。
“咕咕!”秦异人他们的喉头发出一阵怪异的声响,如同打鸣的公鸡被掐住了脖子似的,一脸的震惊之色。
不是秦异人他们的见识不广,实在是翁仲的神力太惊人了。如此神力,就是以“力大能举鼎”而著称的楚霸王也未必能比翁仲强,要秦异人他们不震惊都不行。
“我不如你!我输了!”朱亥是豪杰,不如就不如,输得心服口服。
“呵呵!”翁仲发出一阵得意的畅笑声,紧接着摇头,道:“光比力气你不如我,若是生死搏杀,死的一定是我。”
这话很没有半分水分。纯粹比力气,朱亥的确不是翁仲的对手。若是说到生死搏杀的话,胜的一定是朱亥。为何?
因为翁仲个头太高,不灵活,这是他的致命缺陷。遇到朱亥这样的高手,其结局是注定的,他必死无疑。
朱亥和翁仲同时伸出右手,紧紧握在一起,一脸的钦佩之色,两人是惺惺相惜,见面只屁大一会儿功夫,就成了知交好友。
秦异人上前,左手拉着朱亥,右手拉着翁仲,左看看,右瞧瞧,乐得嘴都合不拢了。
朱亥是天下少有的猛士,翁仲更是千古有名的“长人”,能有这两位豪杰为他所用,要秦异人不欢喜都不成。
“走!进城!”秦异人拉着两人,当先而去。
黄石公他们忙跟上。
秦异人一边走,一边与翁仲交谈,得到一个让他绝对想不到的消息,翁仲眼下不过十九岁。十九岁就有这样的神力,等到他身体处于巅峰时,他的神力又会是多大?光是想想就让人震惊的了。
翁仲本是陇西本地人,自小就力大无穷,而且身体结实,肌肉如同铁疙瘩似的,就是用木棍砸,他也不觉得疼。
有如此一个大力士在家,干活就不用愁了,他一个人顶几头牛,到了耕地之时,他拉着梨头飞奔,捷逾奔马。
尽管如此,仍是让他的父母发愁,不为别的,那就是他太能吃了,比猪还能吃,家里的粮食还不够他一个人吃的。他家原本日子过得不错,就是因为有他这个“吃货”,最后成了穷人。
郡守听说这事后,就把翁仲召入军中,这才解了他父母的燃眉之急。翁仲十二岁就入军了,到眼下已经七年了,在这七年间,他杀死的羌人不下数百,羌人听到他的名字就害怕。
了解了翁仲的身世,秦异人大是感慨,真是了得,好一条好汉。
郡守把秦异人他们请进郡守府,命人送上茶水,陪着秦异人他们说话。
“禀大人,羌人入侵。”正说间,一个斥候飞也似的冲了进来,冲郡守禀报。
“可恶的羌人!”郡守恨得咬牙切齿。
羌人和匈奴一样,属于游牧民族,没有发达的科技,没有精良的装备,其战力相当低下,不是秦军对手。可是,羌人有高山密林可以依托,进可攻,退可守,时不时就来滋扰秦国,一发现情形不对,就朝高山密林里一钻,强悍的秦军只能徒呼奈何。
“损伤几多?”郡守问道。
“死二十余人, 伤近百人,被掳的牛羊骏马猪近千。”斥候忙回答。
“加强警戒,不要让羌钻了空子。”郡守苦恼的拍拍额头。
斥候应一声,就要离去,却给秦异人叫住道:“且慢。”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