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花色却不是这时候的人能够接受的。
不是不喜欢,而是不敢穿。
就像之前家里卖的衣服,通常来买的人都是挑着时间偷偷摸摸来的。
林小乖记得一件事,她阿娘去世那年,病的特别严重时,想到她一直穿着灰扑扑的衣服,连件鲜亮点的好衣服都没有过,她觉得心疼,就拿出攒的零花钱,想要给她买块小碎花的布做件衬衫。那会阿娘特别慌,连连拒绝,还说:“不行的,会被人笑的。”
这时代的人差不多都这样,向往所有颜色鲜艳的东西,却只敢让人知道,嘴上绝对不会承认,就怕被人戴上“腐败”的帽子。
这是个人性被最大程度压抑的年代。
“我想买个手表,你给我挑一个。”沈迟带着她来到了手表专柜。
“……怎么想到买手表?”毕竟对这时候的人来说手表并不是必需品。
“出操时带个闹钟太麻烦了。”他没说的是那些小兔崽子总是偷偷把闹钟的时间给拨快,要不是他从小在地里干活懂得看天色,怕是不知被糊弄多少次了。
令沈迟松了口气的是,林小乖并没有觉得他浪费也没有劝说他。常理上讲,男人应该是喜欢会精打细算会当家的女人的,但沈迟却是例外。
他觉得自己又不是赚不到钱,若妻子令他满意的话,花再多她也不心疼。
唧唧歪歪的他反而觉得烦。
“你预备买什么价位的?”林小乖大略看了下,这会的手表款式其实就那几样,完全不像后世那样令人眼花缭乱。
“你随意。”沈迟看了下,最贵的两百多,并没有超出预算。
他这样说,林小乖就照做了,没多久就选中了一款海鸥牌的手表,售价一百六十五块钱,银白色的表头,表带是黑色皮革材质,她依稀记得这款算得上是经典款了。
沈迟一看觉得不错,立刻就付了钱把表带到手上了。
两人去了二楼卖服鞋的地方,沈迟原本打算给林小乖买两身衣服,但被她以“肚子大了就穿不了”为由拒绝了。
沈秀已经把她留在老宅新房的衣服给拿了回来,她现在也只是凑合着穿,等孩子生下来,她打算自己做。
到那时候,国内的风气应该要开放许多。
经过一个柜台,沈迟突然停下了脚步,林小乖不解,转头看去,发现里面是卖的皮鞋。
“我给你买一双皮鞋吧?”沈迟的话与其说是询问还不如说是决定,因为他已经站在了柜台前让售货员将皮鞋拿出来。
售货员有些不乐意,刚刚这对男女上来的时候她已经看过了,虽然男的俊女的俏,但男的穿了一件半旧不新还不称身的汗衫,女的穿着青色的对襟短袖衫,布料虽新却一般,一看就不像有钱的。
而且私心里,她也不愿意相信长得这么好看的人会同样有钱。
见售货员半晌没动作,沈迟皱眉看向她,目光已经有些冷了,他重复了一遍之前的话:“把这双皮鞋拿出来。”
售货员不甘不愿地将鞋子拿出来,见沈迟要拿去看,不阴不阳道:“小心点,弄坏了你们可赔不起。”她心里已经认定眼前二人是只看不买的穷鬼。
沈迟额头青筋跳了跳,这是哪来的白痴?他逛过不少城里的百货商城,这样的极品还是第一次遇上。
他忘了此时自己穿的是早年留在家的衣服,廉价破旧不说,还有些短了,被狗眼看人低也不稀奇。
林小乖有些无语,她知道这会国营机构的售货员都喜欢看菜下碟,但要不要这么巧就这么被他们遇上?
之前买手表的时候不是好好的吗?
“你脚几码?”沈迟转头问道。
“三十六码。”见他铁了心要买,旁边那售货员又一脸轻视,林小乖也不打算和他争,乖乖地回答道。
沈迟看了下鞋底,三十七码的,他对服务员道:“换双三十六码的。”
售货员这下忍不住了,“你不买换什么号?”语气极其不好。
沈迟扬了扬眉,余光正好看到一个穿着工作装的干瘦男人,便转头问道:“你是这里的负责人?”
“我姓徐,是这里的经理,有何贵干?”嘴上这样问着,徐经理却狠狠地看了眼旁边的售货员,自打这个侄女来后,商场就没安生过一天。
大哥那么老实的人,怎么会养出这种偷奸耍滑又势力的闺女。
沈迟将他的神色收入眼底,出乎意料地没有告状,而是提了提手中的皮鞋重复之前的要求道:“麻烦给我换双三十六码的。”
售货员眼睛一瞪要说话,沈迟抢先道:“这位售货员似乎腿脚不便,我不好麻烦残疾人,就只好请徐经理屈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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