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差距。
这个战神将军的名号,陆慎绝非浪得虚名。
不出三招,登天虎劲松就被陆慎一刀斩落,他咔嚓一刀,砍下他的头颅,俯身捡起,高扬手臂大喝:“尔等听好,贼子劲松已被本将军斩落,投降之人,本将军概不追究。”
他浑身浴血,手执敌军头颅,黑盔金甲,刀锋雪亮,于万军中一喝一立,单骑潇洒,自有一股睥睨万物的傲然。
病体堪忧的楼云霓在马上一见陆慎得逞,顿时好了大半,精神抖擞的一指前方:“随陆将军一起杀进城中,夺了琅琊山。”
一声将令,如同咒符,令下,五万精兵便箭矢般悉数涌出,嘶喊声惊天动地,大凤朝男儿今日才一洗前耻,扬眉吐气!
孔杰和邓隼自是在后掠阵,余光中瞥见一架车马停在不远之处,却不与他们亲近。
小巧的马车,入目便是女子所乘,他心念一动,不再言语。
前方,劲松已死,而西北面的火光中,仍有许多人在相互厮杀,争执不下。
崔九云自持武艺甚好,一口憋气横在心头,咬牙硬撑,豁出性命不要也要多拉几人陪葬,竟是鱼死网破的决心。
他周身灰色的铠甲已被鲜血染透,手持大枪在乱军之后杀进杀出,竟是无人可挡,最后任由他发疯一般冲破包围杀回城中。
小丫鬟璎珞见鬼似的惊声对云裳说:“公主快看,那贼首又杀回去了!”
帘拢高挑,露出马车内的乾坤。
一人,一案,桌上有小巧酒壶,碧玉杯子,人是闲散自得,一派悠然。
完全是和这副修罗战场的血腥污渍丝毫不符的摸样。
她干净的仿佛出世仙人,误坠凡尘。
云裳轻笑:“怕什么,孔杰将军已在城里恭候他多时。”
“喏,你看。”她纤瘦的手指遥遥一指,璎珞随着她看去,果然,牙墙上,孔杰黑甲长刀而立,正蓄势待发。
而他的下方,一个血衣乌甲的军士正奋力攀上城墙,借着挂在墙壁上的悬梯摇摇欲坠。
正是守城大将崔九云!
他的左臂受了所以伤攀爬起来根本使不上力气,只有用右臂死死拽住绳索,双腿一齐用力,一杆百十斤重的大枪被他夹在左臂之下,不断有鲜血顺着枪杆流下,饶是如此,也没有丝毫停下来的打算。
此刻,不知何时,大凤朝这边的进攻已经缓慢下来,陆慎甚至抬手阻止了弓箭手的发射。他看到了孔杰已经占据了主城,砍倒原先的杏黄大旗,竖起威武的“陆”字帅旗。
迎风招展,好不威风。
看时候,已是天近擦黑,朦胧的氤氲之中,夹杂了点零星雨丝,似乎还有点小雪,纷纷扬扬的一起飘落。
满地血流成河,死尸鳞次栉比,雨渐渐变大,逐渐浇灭了地上燃烧的木柴等物,城墙之上依旧还有些许残火。
烧的映透苍穹,给满眼的惨景加上一点怒意和生气。
四周已是静寂,士兵们各自找寻着兵器和自家的伤员,而两军主帅却丝毫未动,定定望着那个浑身是血的男人一点点蹭上城墙,留下一道蜿蜒的血迹,形容狰狞。
崔九云的头盔早就丢失,头顶也被陆慎的大刀扫掉一片,汩汩的冒着血。他立枪而站,双手抱住伴随了他几十年的大枪,将全身的重量压到它的身上,却是让自己立而不倒。
孔杰有些佩服的看着他,沉声道:“阁下身受重伤,我这时候和你打,只怕要被人笑骂欺负伤者,你已经不可再战,降了吧。”
“降?哈哈。”崔九云发出一阵歇斯底里的吼笑,近乎是野兽濒死般的咆哮,他笑够了,指着孔杰大骂,“大凤朝果然多奸佞小人,用计骗我。赚我出城,趁虚而入。真小人也!”
孔杰为难的看了看城墙底下那乘小小的车马,云裳可就在里面。
崔九云又愤愤的唾骂了一阵,终是嘶声力竭,他忽然发现孔杰的目光正看向某处,他也跟着看去,发现那马车里端坐的人。
“壮士,我知自己将死,只求死个明白!此次,出计之人到底是哪个?”
他近乎衰竭倒地,但语气仍是万般决绝。
孔杰眼里闪过不忍,以实相告,“就是大凤朝无忧公主,楼云裳。”
车内,有人白衣胜雪,乌发明眸,盘膝而坐,一手倒酒一手托腮。
崔九云呆立半晌,顿足垂泪,仰天长叹,“想我崔九云一生征战,竟是要死在个女人手里!罢罢罢。”他说完,双手一横,将大枪压下,反手抽出腰间佩刀,横在脖颈之上。
余光中,他看见马车里的那名小小女子,手执酒盏向他遥遥一举。
血光过处,崔九云的死尸咕咚栽倒。
琅琊山彻底完败。
一场耗尽了陆慎心力的战争终于在敌军将令自刎的结局中,悄然收场。Z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