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那会儿,柳风被小乞丐捉弄,他全身都湿透了,此刻柳风真是庆幸当初离开夏州医馆的时候,万水给他做的衣服,现在看来,实在是有备无患啊。
话说他身上那衣服早就被他穿的已经不像是衣服了,如果没错的话,那件衣服该是邱小龙的,他清楚记得还是当初阮香香给他找的,如今换了新衣服,他便把衣服扔给酒肆伙计,让伙计洗洗,伙计便照做了。
此刻的沈明月和那小乞丐都坐在酒肆里,在她们面前摆着四样和昨天差不多的菜,只是因为柳风在换衣服还没下来的缘故,所以两人都有没动筷子。
当她们看到柳风走来,眼前顿时一亮,沈明月没有说什么,只是含蓄的笑了一下,但是那小乞丐便有气无力的道:“真是人靠衣装,禽兽靠皮装,换了一身行头,果然光彩照人啊!”
小乞丐故意把“人靠衣装,美靠靓装”说成“人靠衣装,禽兽靠皮装”来嘲讽柳风,然而柳风虽然知道小乞丐在嘲讽自己,但是他依旧没有发作,因为他好像已经学会怎么忍了,他不理睬小乞丐,却招呼了沈明月:“明月,你怎么不吃呢?”
沈明月且道:“你没穿好衣服,人没来,我们哪儿能动口啊,现在来了,我们就开始吃饭吧。”说完,她拿起筷子就给柳风和小乞丐夹着菜。
柳风看着桌上的菜,怔了半响,半天才吞吞吐吐的说道:“怎么是这些菜啊?”正问着。他夹起碗里的菜儿,细细一看。嘴里嘀咕:“这是什么菜啊?”
小乞丐白了一眼柳风,觉得柳风大惊小怪。且用舌头舔着筷子,说道:“这是‘哭妈菜’啊!”
柳风一听,这菜怎么那么怪,他顿时对这种菜产生了浓重的兴趣,他真想知道这菜好吃不好吃,于是他毫不犹豫的塞进了嘴里,不过就在他嚼了三两下之后,他的面容立刻就像受到了极刑一般,扭曲了起来。不好气说道:“这是啥玩儿菜,咋这么苦啊,呸,呸,呸。”
小乞丐见柳风这样子,她脸上才显出满足的笑容,且把那菜大口的嚼了起来,一边嚼一边道:“哎呀,我姐姐还说有的人还说武功高强呢。怎么吃个野菜儿,就像老牛吃草一样,要吃不吃的,在这战火连天的天下。该如何生存呢?”
柳风虽然知道小乞丐每句话都在损他,但是他不能不忍着,因为他对这世间的事儿。他还真不太清楚,不过。此刻听闻小乞丐言下之意,她应该很了解这世间的生存之法。于是他的脸儿凑过去,笑嘻嘻的问道:“请问,你吃这菜儿,不苦吗?”
小乞丐见柳风一副嬉皮笑脸的样子凑到自己的脸前,她一拳向柳风的脸打去,怒道:“滚开啊,想占本小姐的便宜是不?”
还好柳风早有防备,就在小乞丐出手的那一瞬间,柳风却伸手一把握住小乞丐的拳头,见小乞丐的另一手又拿着筷子戳来,他一个“侧身”翻滚,当下又回到自己的座位上。
“店家,店家,店家!”柳风用筷子在桌子上敲个不停,不过,待老板到来,且问他为何不上昨日那些菜的时候,老板才道:“这年头打仗打得昏天黑日,田地颗粒不收,哪儿有好菜好粮。”
看来不光是柳风不知道内情,就连常年四季居住在苍茫山的沈明月也不知道,当她问老板为什么昨日都上的是好东西,而今天上不了的时候,一旁的小乞丐却道:“姐姐,你们是从外地刚来本地吧,由于最近这里要打仗,所以这楚国就大量存积粮食,都把粮食装进国库里去了。”
沈明月听了,且道:“那为何昨天我们来这儿,却是牛排啊,羊肉泡啊,这今天和昨天有区别吗?”
小乞丐一边用筷子夹着盘子里的菜儿,一边说道:“这是老板做生意的意思,他们这样做,完全是想留你们住酒肆,留住你们,他们就好把钱儿交给官府,倘若没钱交给官府,那只有关门了,所以你是不是觉得这个老板很黑啊。”
沈明月算是明白了,原来这一切都是官府搞的鬼,此刻再听到小乞丐这么一说,她才道:“是啊,我们最初还以为是家黑店呢。”
小乞丐一听,挥了挥手,且道:“哪儿,没,在这一带没有黑店,这楚国可不是秦国,哪儿会那么黑,老板也是被官府逼的没办法,所以才坑我们的。”
听了小乞丐一席话,沈明月已经理出一些路线,至于柳风,他却淡淡一句,且道:“反正我们在这儿又不常住,我们待会儿就走了,管他呢,坑就坑吧,下次我们住荒郊野外的破烂山洞,我们都不住楚国的茶楼酒肆,不然,太伤不起了。”
小乞丐哈哈笑道:“是啊,所以我情愿当乞丐,住在山沟里,我都不住茶楼酒肆,太黑了,住一天,被坑两天,住两天,被坑四天,谁住得起啊。”
三人正说着,只瞧一队官兵忽然来到茶楼酒肆,小乞丐第一个看到,她才道:“你看看,这些瘟神又来讨钱来了。”
顺着小乞丐的眼神看去,柳风和沈明月都看见了数十个穿红色衣服的官兵,在他们红色的大官衣裳上面都用绘着赤红色的“楚”字。
柳风一看,顿时想起当时在夏州城,那些秦国的官兵,他们的衣服是黑色,如今看到楚国的官兵,他嘿嘿笑道:“他们的衣服,色彩蛮鲜艳的,比起秦国来,可好看多了。”
小乞丐呵呵笑道:“那不是好看不好看的问题,这楚国地处南方,主火,实乃朱雀之族,所以他们崇拜的是火红,这秦国乃是西部山沟里的土匪。他们不讲究,所以就是最难看的黑色。你懂不懂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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