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今天的朴茨茅斯,和平时有点不同,他们穿着红色的球袜!”
“庞贝军团的球袜一直是蓝色!从二次大战那时候就一直是,那是为了纪念朴茨茅斯成为南部重要的军港!”
“真是笑话!庞贝是想效仿西汉姆,弄出一个红蓝白的搭配!”
“哈哈!真是****!以为穿上红色球袜就能变成一支铁锤帮西汉姆吗?”
客场作战的朴茨茅斯,很快就引起了曼联球迷的注意,因为他们的球员脚上的球袜太扎眼,原先朴茨茅斯的球衣是典型的蓝军阵营风格,蓝色上衣,在两侧肩膀下缘各有一条白色的宽边,沿着腋下一直延伸到球衣下摆,白色的短裤,蓝色球袜,这种蓝+白的组合在英格兰足坛非常流行,但是今天,出场的朴茨茅斯球员的球袜,全部换成了鲜艳的红色。
铁锤帮西汉姆就是红蓝白的特殊搭配,酱红色上衣,蓝色袖子、白色短裤,红色或者蓝色的球袜,那是西汉姆独特的风格。
英国国旗人们常叫作米字旗,由红白蓝三色组成,西汉姆球衣上的红色和蓝色搭配得很协调,但今天的朴茨茅斯就不行了,他们的球员站在那里,给人的感觉很怪异,蓝色的人,只有两条小腿是刺眼的红色,当他们跑动起来就更不好看了,那些穿着红色球袜、快速摆动的小腿,看起来就像是和身体分了家,成了一个个没了腿的怪物,或者是临时被装上了两条假腿。
总之,球场上的朴茨茅斯球员看起来很怪,令人忍俊不禁。
“今天的天气非常适合比赛,阴天,气温4c,无风。主场作战的红魔军团抢先发起了攻势,皮球被交到了右路的22号克里斯蒂亚诺?罗南多的脚下!我们的老特拉福德王子!……葡萄牙年轻球员罗南多本赛季给球迷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在所有人的见证下取得了快速成长,现在的他沉稳、彪悍,颇有一股成熟的大将气质,这种气质在一名年仅18岁的球员身上,极为难得。”
“脚尖一捅!灵活、凶猛的侧身冲刺!……太漂亮了!我们的王子展示了他最经典的过人动作,他轻松闯过了朴茨茅斯32号洛马纳?卢阿卢阿,继续向前……”
“罗南多的边路突破,造成了朴茨茅斯球员的紧张!40号萨利夫?迪奥、16号安迪?格里芬,双人包夹防守!……传球!皮球从罗南多的脚下飞了出去,精准地找到了在中路跟进的8号韦恩?鲁尼!曼联双子星之间的精妙配合,毫无瑕疵!……”
曼联今天的比赛,按照弗格森的话来说,就是竖立信心,把朴茨茅斯当作自己的磨刀石!
管他朴茨茅斯是穿蓝色球袜也好,红色球袜也罢,他们只是平庸的朴茨茅斯,不会变成切尔西,也不会变成利物浦,以曼联的实力对阵这样的球队,只要打出自己的风格和气势,赢球并不困难,关键是通过这一战,把新曼联的精神风貌展现给球迷,也展现给自己。
从现在开始,曼联对于比赛的态度,就要有所不同:认真、投入、凶猛、沉稳、狠厉、一丝不苟、坚持不懈……
总之,一支优秀的球队所应当具备的气质,曼联都必须做到,所有人努力的方向都是同一个,那就是齐心协力,打造出一支完美的球队,或者说是由新的一批曼联球员组成的凶猛红魔,一支威风不亚于90年代红魔的新的无敌球队。
老特拉福德球场的解说员非常聪明,他一开场就使用了一个新的词语“红魔军团”。
红魔军团,很明显区别于90年代的那支红魔,也区别于最近两个赛季的曼联,这虽然只是一个称呼的改变,但却立刻给人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军团,在欧洲的足球场上,所谓军团、兵团之类的称呼比比皆是,那是为了让人联想到作风严谨、勇敢无畏的军队,能使人振奋,带上一股铁血、彪悍的味道,曼联这样的球队,一贯作风顽强,被称为军团,非常合适。
※※※
看台上,数万名曼联球迷,卖力地吼叫着,不停为球场上做出精彩动作的本方球员呐喊助威,这个赛季的曼联球迷非常幸福,从赛季初开始,曼联的比赛就踢得不错,并且越踢越好,连巨无霸一般的切尔西都被曼联挑落马下,这是最近两个赛季里很少有的现象,无数的曼联球迷已经对这支“新曼联”有了认同感。
球场边,胖乎乎的苏格兰老头依然站在那里,他被称为曼联的一道风景线,哪里有曼联,哪里就有这个老头的身影。
此刻,弗格森眯着双眼,眼神有些贪婪地紧盯着面前的球场,看不出他是对比赛满意,还是不满意。
在距离弗格森几米之外的第四官员的另一侧,就是朴茨茅斯的新人主帅老雷。
话说,老雷此人,长的是真磕碜,就与他的心眼有点歪一样,他的脸型同样有点歪,右半张脸微微下垂,造成右眼角明显向下斜,另一边的弗格森就够没有名帅风范了,一副老农民的憨厚模样,这一边的老雷更难看,58岁的人了,老态已显,再加上长相歪歪斜斜,就算是穿着笔挺的西装、披着厚呢子大衣,也看不出多少英格兰本土第一主教练的风度。
老雷的目光阴沉,有些飘忽不定,在球场上到处乱扫,有时候还扭头看弗格森一两眼。
老雷和弗格森以往有仇怨吗?他为什么要挑衅曼联,也挑衅了弗格森?
此话差矣,虽说老雷自从1994年就开始在西汉姆正式出任主教练,与弗格森有一定的竞争关系,但总的来说,他们之间的友好要多于仇恨,彼此球队之间的关系也算融洽,一方面西汉姆在联赛中无法撼动曼联的强势地位,另一方面曼联和西汉姆的青训系统并列为英格兰最好的青训营,他们有时候也需要互通有无,还有一点很重要,老雷会来事,知道什么人能得罪,什么人最好不要得罪。
弗格森在上任曼联主帅前,曾短暂出任苏格兰国家队主帅,算是有身份的主教练,来到曼联后,经过短短几年就奠定了名帅地位,这样的人,老雷不会得罪。
90年代的英超,老雷非但不会主动得罪弗格森,还经常帮着弗格森敲敲边鼓,共同对付阿森纳、热刺那些球队,所以,老雷和弗格森的私交还算不错,据说,老雷离开西汉姆,初到朴茨茅斯的时候,还就引进尼日利亚前锋雅库布的事,征询过弗格森的意见,当时弗格森对雅库布大加赞赏,认为这名年轻的黑人前锋,足以成为朴茨茅斯的进攻核心。
那么,既然弗格森曾对老雷如此友好,这一次老雷回到朴茨茅斯,为什么第一个就拿弗格森开刀立威?
难啊!老雷是个精明人,实际上他最大的对手不是别的球队的主教练,而是朴茨茅斯主席曼达里奇,老雷回到朴茨茅斯短短几天,就搅得风云悸动,为的就是在气势上压住曼达里奇一头!他要的是打败曼达里奇,成为朴茨茅斯的绝对掌控者!
同时,老雷也是个标准的利益至上主义者!友情?同行之间的友情那能叫友情吗?
今天两支球队因为有共同的敌人,他们的主教练能成为朋友,明天,当这两支球队有了利益冲突的时候,两位主教练之间的所谓友情,那就是一堆没用的垃圾,可以毫不犹豫地扔进垃圾桶里!
老雷就是这么一个人,在他的眼中最重要的就是利益,一切人情往来都是为了他自己的利益服务,没有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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