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后颈,平时大大咧咧的一个人,这会儿莫名地有点不好意思。
“白小姐搬走后,我也已经好些天没看到你了。”
“我回B市了。”
相邻几年,邻居知道叶和欢是B市人,瞧见叶和欢手里的袋子,问:“又要回B市去了吗?”
“嗯。”
“那以后还回来吗?”
叶和欢转过头,看了看公寓的门牌号,朝邻居灿然一笑,半真半假地说:“会的,我老公是丰城人。”
邻居诧异:“叶小姐你结婚了?”
叶和欢嘴边噙着浅浅的弧度。
“……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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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和欢打车去御福楼。
刚进酒楼的大门,收到了郁仲骁的短信。
他应该是顾虑到她可能跟小姑在一起,所以没有打电话。
短信内容很简单。
没有浓情蜜意的辞藻,只是嘱咐她注意安全。
叶和欢到包厢时,菜已经上得差不多,秦寿笙依旧还在跟秦父相爱相杀,秦父是看他做什么都觉得娘娘腔,见秦寿笙用勺子吃东西,当即伸
手夺过勺子,外加一句:“又不是娘们,吃饭用什么勺子!”
秦寿笙默默拿起筷子扒饭吃。
一行人吃了饭,打车抵达南站时差不多下午一点。
……
不同于丰城的多云天气,B市的天灰蒙蒙的,还下着小雨。
一下高铁,秦寿笙就被父母押回秦家,叶知敏的轿车停在车站的停车场,叶和欢坐进副驾驶座,余光里,瞟到了后座的那两袋蜜枣,她一时嘴馋,伸手够到一包拆了,扔了个蜜枣到口中。
叶知敏被她的样子逗乐,“我看你,就跟胭胭差不多,哪有二十六岁的样子。”
“这是给胭胭买的?”
“小丫头就喜欢吃这个牌子的蜜枣。”
叶知敏边倒车边说,脸上浮现出和善的笑:“早上路过一家小店,看到有这个,就下车买了几袋。”
叶和欢看着包装,心生出了一丝的缅怀。
这是很多年前的一个蜜枣品牌。
她小时候经常偷偷买着吃,吃出蛀牙被韩敏婧打了一顿后才不得不戒掉。
车子等红绿灯的时候,叶知敏问叶和欢,是先送她回大院,还是跟自己一块去学校接胭胭,然后去陆家吃饭。
“去接胭胭吧。”
叶和欢突然有些想见那个古灵精怪的小丫头。
她对胭胭,有种说不上来的亲切。
或许,是因为胭胭跟那个孩子同一天出生,所以她在潜意识里,把某种情感寄放在了陆含胭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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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和欢她们到达学校时,陆含胭正在收语文作业,她是班长兼语文课代表。
听着小丫头督促同学快点做作业的软糯声音,叶和欢站在教室的窗边,心头蓦地一软,陆含胭梳着马尾辫,弹指可破的白嫩皮肤,眼睛黑葡萄一样的乌亮,比起班上其他的孩子,陆含胭无疑是出众的。
小丫头看到门外的叶知敏跟叶和欢,喜出望外,小脸蛋红扑扑的,但碍于身份,只能假装淡定地继续收作业。
放学铃一响,陆含胭立刻跑出来,抱着叶知敏的双腿,冲叶和欢甜甜地叫欢欢。
叶知敏佯作不悦地问:“你叫她什么?”
陆含胭吐了吐粉粉的小舌头,乖巧地喊了声欢欢表姐。
叶和欢欢喜地摸了摸她的小脑袋。
上车后,陆含胭得知自己的零食被叶和欢拆了一袋,非但没有不高兴,反而把另一袋也送过来,还从书包里拿出小零食统统给叶和欢,讨好的样子有点谄媚,却可爱十足:“欢欢表姐喜欢吃,这些,那些,都给你。”
叶和欢再三确认:“真的都愿意给我?”
陆含胭重重地点头,为了表示自己的慷慨,使劲地往叶和欢怀里塞,像在无声催促,拿走拿走!
“小丫头第一次这么大方。”叶知敏在旁边开着车感叹,“上次,我问她要话梅糖,求了半天才给我一颗。”
叶和欢低头,发现果然有一包未拆封的话梅糖。
她又扭过脸看向胭胭,小丫头被叶知敏那么一说,小脸上表情甚是羞赧。
陆含胭脸红的样子,叶和欢生出一点熟悉感,仿佛有一道虚影从她脑海里快速闪过,却又来不及抓住。
叶和欢不可能真要一个孩子的东西,拿过陆含胭的书包,一件一件装回去,还跟小丫头约定周末带她去海洋馆。
小丫头兴奋地在后座高呼‘万岁’!
……
刚到陆家,叶和欢接到范恬恬的电话,范恬恬请她去家里吃饭。
叶和欢说今晚不行,再约个时间,范恬恬在电话那边哼哼:“现在架子大了,连吃顿饭都要预约了不成?”
“不是……”
叶和欢用肩膀跟耳朵夹着手机,一边帮陆含胭削铅笔一边解释:“我在我小姑家。”
范恬恬虽然有点小刁蛮,但不是蛮不讲理,见此也没再为难叶和欢。
晚饭前,陆启明也回来了。
陆烬言要上晚自习,学校又离得远,所以不特地回来吃饭。
叶知敏做的菜,大多数是叶和欢喜欢的,上桌后,陆含胭自发地搬了椅子坐在叶和欢身边,很有主人范地给叶和欢夹菜:“欢欢,吃金针菇,这个味道很好的。”
叶知敏瞪她:“就你知道什么好吃。”
陆含胭已经好几次因为贪吃导致哮喘复发,冷不防听到母亲这么说,抿了抿小嘴,立刻安分地管自己扒饭。
陆启明看着卖乖的小女儿,笑得弯了眼,宠溺之情溢于言表。
叶和欢唇边含笑,望着一家三口温馨的互动,她的心底某处被触动,忍不住想,如果那个孩子还在,她,郁仲骁,儿子,是不是也会这样围着桌子吃饭,那会是一副怎么样的画面?
想着想着,叶和欢忽然感到淡淡的苦涩,因为这样幸福的一幕,距
离她太过遥远。
……
晚饭后,陆启明亲自开车送叶和欢回军区大院。
叶和欢幼年时,因为叶赞文跟韩敏婧吵架,小姑结婚后,她在陆家住的日子不比待在大院少,那时候叶知敏跟陆启明新婚,还没有自己的孩子,两人又都喜欢女孩子,下意识把叶和欢当女儿来养。
比起叶赞文,陆启明倒更像是她的父亲。
得知叶和欢目前属于‘无业’状态,陆启明让她去陆家的公司上班,叶和欢没答应也没拒绝,她只说考虑考虑。
快到大院时,陆启明没头没尾地说了句:“胭胭很喜欢你,以后有空,多来家里看看她。”
叶和欢想到胭胭大眼忽闪的样子,她脸上露出笑容:“会的,我也很喜欢胭胭。”
陆启明欣慰地点头,之后没再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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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启明回到家里,妻子正陪着女儿在客厅里做作业。
胭胭听到动静,抬起头看到他在玄关处换鞋,响亮地喊了声爸爸,然后被叶知敏敲了敲小脑袋,“专心做题。”
晚上,叶知敏替女儿洗完澡,看着她入睡后才回到主卧。
陆启明还没睡,靠坐在床头看财经杂志。
见妻子回来,他抬头问:“睡了。”
“嗯。”
叶知敏揉了揉脖子,声音里透着疲惫,陆含胭看着秀气,其实骨子里很贪玩,折腾起来也很磨人,她从衣帽间拿了换洗衣物,匆匆洗了个澡,掀了薄被上/床休息。
陆启明突然合拢杂志,问妻子:“现在和欢回来了,你有什么打算。”
叶知敏拿头绳的动作一顿,随即放下了双手,轻声道:“这样不是挺好的吗?她只有二十六岁,以后还要嫁人,身边不能有拖累,我答应过我嫂子会照顾好她。”
良久,叶知敏又道:“上星期,那男的来找过和欢。”
陆启明的视线正正地落在妻子脸上,略显讶异:“几年前不是已经分了吗?”
“谁知道呢……”叶知敏想到在丰城时叶和欢的遮遮掩掩,心中有担忧,那个男人,不就是丰城人吗?
陆启明见妻子愁眉不展,开解道:“别想了,还是早点休息吧。”
但这一夜,注定是失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