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先来见过赵云,他探亲之事已了,还当相助三将军将袁术之事处理妥当,庞统便与他一同前往寿春。可说赵云的举止风度还是给他留下了一个很好的初步印象,着这个一袭儒衫的俊俏男子,他很难将之与那个单骑冲阵,勇猛无双的大将联系在一起,人以群分,由此也可一窥刘毅之行事为人。
当晚三人便在大帐中一同叙话,赵云将月来的军情一一说与徐庶得知,对这个青年文士的能力他是很信得过的,这个丑陋少年既然能随徐庶来此,他也没有太多的避忌,至于庞统并未太多出言,时地皆是不宜,况且现在的他还没有到达后世的地步,不过偶尔的几句话语对形势的分析却是精准无比,让赵云心中更是重视,与二人谈论一番之后当夜便命人飞鸽传书与大哥,将此间之事备述与他。
自成军以来,刘毅军中每日两练已经成了传统,就是战时闲暇也不会放松,精心的苦练才是保持士卒战力的最佳途径,这点他极为重视。而了这支名闻天下的劲旅操练之后,庞统很是感触良深,当今乱世,他们这些学子想要建立功名,兵书战策自要熟读于胸,山门之中又以他和孔明为其中翘楚之辈,后世的诸葛丞相用兵之能也许会有争议,可要说到练兵养兵,恐怕汉末无人能出其右。
正因为庞统深通此道,才更能出这支军队的不凡之处,甚至有一些操练编练的方法就是他也是闻所未闻,可详细观察思考之后又不得不承认这样的方法的确是行之有效。除了士卒勇悍精炼自律之外,庞统最感兴趣的就是刘毅军的后勤与装备,骡马队,运粮营,医疗队包括庖厨都单独成营且人数上也占了相当大的比例,这些人虽不及普通士卒那般悍勇,可也一般要受正常的操练,让他们在战场上亦有自保之能。这些后勤兵种的存在和强大的保障能力就是刘毅军战力的极大支撑,各营分司其职,心无旁骛,亦能发挥最大的功效。
赵云的铁骑营现今已是名闻遐迩的大汉强军,在打击异族中取得的卓越功勋能让他们得到更多的尊敬。其中重骑营人马带重甲,每个战士都拥有两匹战马,白马营士卒轻甲在身,强弓在手,青龙营步卒的战阵合击更见精妙,如此精兵配上兵甲之利,其战力只能用恐怖来形容,在庞统眼中,一旦真要对阵沙场,那些荆州士卒中的精锐恐怕要数倍于之方能抵挡,这些年来刘毅军百战百胜之名绝非幸至!
对徐庶带来的这个少年的表现,赵云也是颇有兴趣,也不时与他谈论一些兵家之事,对他而言这只是一种试探,可结果却让他兴奋不已,庞统对于兵机有着一种常人难言的天分与敏锐,无论是练兵、立寨还是战阵都是精熟无比,刘毅军一些特殊的练兵之法他一见便知其理,且将优劣剖析的极为详尽,一番交流下来,赵云心中的敬意更甚,心中亦是暗暗后悔自己传书之中说的太过简略了。
现在幽州军中传递消息虽已用上了信鸽,可此物极为难得,非是重要军情不会用到,赵云此番领军前来也不过带了五只而已,他思考再三还是决定要将庞统之能告知大哥,如此的人才绝对值得他这么做,不过还没等他行动,大哥的传书已经到了,在没有到内容之前,赵云已经隐隐察觉到了什么,如此快的传递用快马也不可能,信鸽更无法定向,这样的传递之能用于他们兄弟之间,便是猎鹰飞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