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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已经离开,她听他的才怪!
上一次就是听了阿莫礼的劝说,让她留在桃园居,才导致了今天这样的结果,若是她那时去找了拓跋九霄,说不定现在已经跟他团聚了。
阿莫礼……想到这个名字,她还是会心痛,其实她并不恨他,只是可惜失去了这样一个朋友。
浑身无力,她轻轻地合上了眼睛,等待着小郑子给她送吃的。
既然离开,她便要快点好起来,不能拖累他们,之后先去桃园居收拾他们的行李,最重要的是拿上她的易容工具,之后不管经历什么,她都要去找拓跋九霄,一定要找到他。
七天之后,林铃儿的体力基本恢复了,阿莫礼没有追过来纠缠她,他们也到达了原来居住的桃园镇。
到达桃园镇时已经接近正午,这一天的桃园镇阳光炽烈,这样的天气很容易让林铃儿想起那个雨夜,她不知道的是,在她离开阿莫礼的前夜,也是这样的雨夜,那一夜,阿莫礼依着她的马车在雨中坐了一夜,淋了一夜。
她跳下马车,伸了个懒腰,眯起眼睛看了看天,这样的天气总能让她心情大好。
“蓝衣,刚进镇子你就停下,不是要去桃园居取东西吗?还不快点?”
小郑子坐在马车上喊道。
这时,突然从马车里伸出来一只手,朝着小郑子的脑袋打了下去:
“就你话多,赶好你的马车!”
林铃儿回眸看去,是穆耳从马车前方的小气窗里伸出手替她打抱不平。
穆耳的伤也好得差不多了,外伤好得快,关键是内伤,恐怕还需要些时日来调理。
“蓝阔!”
小郑子恼怒地站了起来,回身就把马鞭伸进了马车里,打算找穆耳报仇,
“你伤好了就开始找我的麻烦是吧?我让你打我,让你打我……”
林铃儿看着打闹在一起的两人,他们终于又回到了从前,心中满满的全是感动。
在一起经历了这么多,他们谁都没有抛弃她,这份情,她会铭记一辈子。
“别闹了。”
她走过去拉开了小郑子,
“咱们先找个地方吃饭吧,然后再去桃园居取东西。”
就这样,他们随便找了一个小饭馆吃了顿饭,接着又启程往桃园居赶去。
恐怕这是她最后一次走在这座小镇上了,回想起刚刚来到这里的时候,站在山上看到大邱的边境线,她激动得差点滚下山去,如今……正想着,眼前一晃,“艳阳坊”三个鎏金的大字映入眼帘。
那个丰韵犹存的老板娘说过的故事开始在耳边回荡,那个雨夜,阿莫礼拿出房契的瞬间仿佛就在昨天,她送给他的那件衣服,花了她四天四夜的时间,到最后却归于了尘土……
“师兄,停一下!”
七个人,两辆马车,他们按照男女来分配,朱固力赶的马车里坐的是林铃儿与小英子还有两个孩子,小郑子白天赶车,晚上则与朱固力、穆耳一起睡在另一辆马车里。
“吁……”
听到林铃儿叫停,朱固力马上停了下来,回头问道,
“师妹,啥事儿?”
林铃儿抱着七七下了马车,阿莫礼对她的好,她记在心上,就像他做过的错事,她也不会忘记一样,所以她想最后来这里看看,如果不出现那天晚上的意外,恐怕她现在正在这里热情地经营着这家店呢。
“没事,我进去给大家买几块衣料做衣裳。”
林铃儿说着,又抬头看了看“艳阳坊”三个字,这才抱着七七走了进去。
她第1次来这里时,天气也如今天这般美好,阳光调皮地洒进来,照得一室光亮。
那位老板娘仍然站在柜台里,接待了她和七七。
“哟,这、这不是……”
老板娘一眼就认出了她,随后上上下下打量起来,
“姑娘,你怎么瘦了这么多?是不是李公子给你气受了?按理说不会啊……”
她惊讶得问道,越说越小声,又有点像自言自语。
林铃儿笑着走过去,把七七放到了柜台陈列的布匹上,扶着她坐好。
“老板娘,你还认得我?”
她问。
“怎么会不认得?”
老板娘边说边把目光落到了七七身上,眼睛一亮,
“哟,这是谁家的孩子,生得这样俊俏?”
林铃儿一笑:
“我的。”
“你的?”
“老板娘不记得了吗?那日你问我,若是我遇上故事里的公子,会不会为他动心?我说若是我没丈夫、没孩子,便会。”
老板娘瞪大了眼睛:
“所以,这真的是你的孩子?”
“如假包换!”
“那、那李李公子怎么办?”
老板娘脱口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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