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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帅的营帐里,随军的郎中正在为拓跋九霄的伤口换药,他被奉为战神不假,可他终究是人,不是神,也会受伤。
从出征大邱之后,他的身上又添了几道新伤,这一次在与大邱的军队交锋时,他不慎被大邱的一名副将用剑划伤了胸口,对他而言虽是小伤,可是对于整个瓦倪军队而言,他哪怕少了一根汗毛,也够所有人紧张一阵子的。
只是这一次,那把剑不仅划伤了他的胸口,还将他一直放在胸口的荷包也划破了,他颇为恼怒,几乎是下意识地挥起玄铁鞭,一鞭击在了对方的胸口,可想而知,那名副将便再没能站起来。
郎中包扎过后,又叮嘱了几句,才出了营帐。
他将衣服披上,精壮的上身被掩在了白色的薄衫之下,透过敞开的衣襟,依然不难看到漂亮的腹肌。
调整了一下呼吸,缓解着伤口带来的疼痛,他随后将一只握拳的手拿到眼前,摊开,一只精巧的荷包呈现在眼前。
这是林铃儿送给他的,里面不仅有那只已经瘪掉的铃铛,还有她的一缕青丝。
只可惜,荷包已经破损了,她的青丝也有部分被割断,心一阵酸疼。
眼前放着早已命人准备好的针线,这恐怕是他有生以来第1次碰这些只有女人才会用的东西。
放眼整个军营,自然是没有一名女性,他只能也必须自己动手,因为是她送的,不论出于何种原因,他都不想让别人碰一下。
从未想过,自己会有这样一天,变得婆婆妈妈,竟然会拿起针线做女红,若是让外面的将士们知道了,不知会笑成什么样子。
将荷包放在桌上,他看了针线半天,似乎在分辨针的大头和小头的区别,然后才拿起来,五根修长的手指竟然不知道该如何才能拿好这根细细的针。
握是握不住的,只能用手指捏了又捏,最后终于搞明白了,将大头朝上,又拿起线比划了半天,试了又试,这才将线穿过了针眼,做完这一切,他的额头已经见了细密的汗珠。
一只只会握兵器的大手,此时却捏着一枚细细的缝衣针,可想而知那场面有多让人忍俊不禁。
本以为备好了针线就差不多大功告成了,于是他另一只手拿起了荷包,就这样一针扎了下去,然后拉出……不幸的是,那线没有缝住破口,而是被原封不动地拉了出来,所以,他的人生第一针,居然是失败的。
汗……如果林铃儿在场,不知道会笑成什么样。
他的眉头一皱,凭他一个杀敌无数、拿过无数兵器的战神,能被这小小的针线活难住?
于是乎,他屏息凝神,又一针扎下去,拉出,再一针扎下去,拉出,再扎……经过无数次的挣扎之后,他终于发现了针线活的秘密,那就是要在线的末尾打一个死结。
这个重大发现让他顿时信心倍增,笨拙地在线的末尾打了结之后,又一针下去,这线终于留在了荷包里。
呼……他长长地吁出一口气,原来做针线活比打仗还难,怪不得林铃儿那个小笨蛋总是做不好,终于可以理解了。
喘了口气,他准备扎下第二针,谁料穆雨突然挑开帐帘闯了进来,惊得他手一抖,针穿透荷包直接扎进了他的掌心。
疼痛袭来,他却无暇顾及,赶紧将手背到了身后,脸上恢复了一惯的冰冷:
“你的胆子越来越大了,夜闯主帅营帐,不怕本王把你当成刺客宰了?”
这句冷酷的话背后,是一只抽冻动着的大手,针正好扎在他的掌心里,把荷包也一同钉在了上面,他的手掌只能摊开,这怪异的造型若是被穆雨看到不知要怎么想他这位王爷呢。
穆雨自知有错,忙跪了下来,郑重道:
“禀王爷,末将有错,任王爷责罚,可事出紧急,末将才……”
“好了,别废话,说。”
拓跋九霄不耐地打断了他,他不知道他的手有多疼啊。
“是。”
穆雨道,
“禀王爷,刚才巡逻的士兵抓到一个在营地周围鬼鬼祟祟的人,末将本来怀疑是大邱的奸细,可是一问才知……”
“别吞吞吐吐的。”
“是,一问才知他不是大邱的奸细,而是斯南的三世子阿莫礼派来的人。”
阿莫礼?这不是一个让人愉快的名字,拓跋九霄想了想,命令道:
“带进来。”
“是。”
穆雨应声下去了,拓跋九霄赶紧把针拔了出来,鲜红的血液渗出,在掌心凝成了晶莹的血珠。
他无暇顾及,迅速穿好衣服,阿莫礼派人来是何缘故?是公,是私,他不得而知,只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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