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老板不明白并不奇怪,要知道在这个年代,那很多企业都没有什么保密意识的当然了,这不是说军工涉密的方面。在军工以及政治领域涉密的,那只要不是收钱的间谍,大家还都是相当有保密意识的,甚至在以前的传统之下,那不能说的东西回家都不会跟老婆说的!
但是在社会上,这种保密意识就差很多了,特别是在商业机密的领域,比如说一个企业,他们用来安身立命的关键那本来应该是绝对的商业机密,国家的老大来了,那给看当然没啥,但是如果是一些国企的兄弟企业过来要学习的话,那居然也给对方看,甚至很多技术资料都可以公开。这事情那可真就大条了!
这里面的原因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知识产权方面的意识。就跟80年代以前,中国人完全没有版权意识一样,认为在公有制社会,在社会主义社会,那东西好自然就是让大家一起用才对的!所以才有了各种所谓的品牌共用,甚至全国范围内的工人调动那都是很容易的反正大家都是兄弟嘛,都是为了社会主义国家做贡献嘛,大家都是一个系统的嘛,那就是跟一家人一样的,对一家人有什么好保密的呢?
从某些方面来说,这对社会是有好处的。甚至可以认为,这就是突破了专利法的限制!在美国,如同苹果之类的企业有时候会被人称呼为专利匪徒,这就是说有的企业就是抢先注册了专利。靠着卡别人的脖子赚钱,有的呢,则是看到有好处了,则是通过庞大的律师团去跟对方打官司别忘了,美国不是跟中国一样,看谁先注册专利就给谁的,而是需要有人证明自己是第一个发明的,那专利就是他的。那么如果小a发明了一个东西,这个东西又很牛逼,同样一个大公司也在研发这种类似的东西。结果被小a抢先了。那么如果这个大公司心肠比较黑的话,他们完全可以用庞大的律师团,花费几百万美元的资金去跟小a打官司,他们可以号称自己是第一个发明了这个东西的。那么小a做为一个个人要跟大公司打官司。那哪怕就是赢了。可能都要拖好几年,甚至拖的专利被冻结什么的,最后就算赢了。整个人也差不多家破人亡精疲力尽了!甚至拖的久的,搞不好官司打完了,强行执行了,却发现专利都可能过期了!那在这种情况下,通过一定的资金把专利转让给大公司显然就是止损的。
从这个方面来说,专利法虽然是保证了发明者的收益,但是从某些角度来说,也成为了大公司为了自己的收益,而打压别人的工具!毕竟两者掌握的资源不同,能发挥的能量就不同!如果跟社会主义国家一样取消了专利的限制,社会上有什么新发明新改进,就能瞬间传遍全国全行业的话,那么对整个国家的推进作用是显而易见的!但是这对个人和对单个企业并没有好处!
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年代转型成为了市场经济,那么一切的体制和观念都要变,以前并不认为有什么“专利”的,现在要承认有专利,同时自然要尊重别人的“商业秘密”。此时江老板没太适应这种所谓要尊重别人商业秘密的规矩,那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他现在就是老大嘛,谁会对他隐瞒啊?打个比方说,要是去视察什么效益突然好起来的国企,如果顺口问人家厂长“你们是怎么把效益弄好的啊”,那厂长会藏着掖着不告诉江老板他们是怎么做的么?当然不会!按照中国人传统的观念,那领导当然应该是什么都可以知道的!
所以当贾鸿渐这么说出来了故意不告诉江老板的话后,那江老板都惊了!可是看到旁边希拉克的大拇指,他顿时又开始感觉,诶,这玩意儿是不是正好在冥冥之中符合了道家“无”的心得?呸!应该是,是不是冥冥之中符合了国际商业的潮流?他突然想起来去访问国外的企业的时候,的确有时候人家指着一个部门说这个是机密部门什么的。当时江老板也没多想,毕竟那是外国,人家不给他看是正常,就像是克林顿来中国国企访问的话,那中国国企有部门不给克林顿看,那也是正常的!可是现在看来,难道这种状况真是应该不管什么人都不应该给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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