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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四九章 苹果热卖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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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走了倪广南之后,贾鸿渐微微的松了一口气,这让自己公司内部的大能发现了自己的笑眯眯,解释起来还真有点麻烦。贾鸿渐拿着倪广南留下来的那张皱皱巴巴的概念图,随手就撕了个粉碎。一边撕着,他一边想着这个ipod为啥会热卖。

    的确,在ipod上市之前,专业人士都很不看好乔布斯的这个设计。因为mp3这个东西说白了,无论怎么样都是一个有损压缩的标准,音质上的确是没办法跟cd这样的无损音乐进行比拼的,但是mp3为啥就能干趴下了cd呢?便宜、便携,至少在中国是这样。贾鸿渐还记得自己前世在2000年前后买得一个cd随身听,当时1800大洋的索尼随身听,每次听的时候,随身听只能放在包里,然后用线控控制。结果后来发现,市面上有了一种mp3,居然本体就直接可以跟索尼的线控一样夹在身上。这样一来哪怕身上不带包都可以听音乐,相对来说当然就便携了!而且带着mp3还可以一边跑步一边听,而cd随身听就不太行了,哪怕行业显得太重!

    不过当时贾鸿渐买得mp3那都是国产货,便宜的狠,一百块两百块而已。所以对贾鸿渐来说,这种便宜又好用的东西,才是促使他淘汰了cd随身听的主要因素。别的至于什么音质受损什么的,他又不是音乐发烧友,又不需要听的那么好!

    可是后来苹果主推ipod的时候。还真让贾鸿渐吓了一跳,当时的ipod动辄上g的容量让市面上还是128、256m容量的mp3相形见绌。至少从容量上来说,还真让贾鸿渐有点购买欲,不过看着2000多大洋的价格,贾鸿渐还是怂了。不过后来,不知道怎么着,这个ipod好像就有点变成了流行的架势。好像买ipod就是最流行的人,很多白富美都买着ipod听来听去,好像这就是最时尚的行为……然后白富美们就开始说着ipod多么多么人性化。多么多么好……

    等等,这么说来,ipod好卖其实不是因为其本身的性能如何。而是因为其附加的因素?要知道在当年,苹果这个公司在国内的知名度可是几乎等于没有。因为从80年代开始,没有了乔布斯的苹果一直在走下坡路,走到了乔布斯回归的时候那都已经快混不下去了!而乔布斯回归苹果之后,则是先推出了imac一体机,也就是把整个电脑都做到一个显示器里面的那种东东。

    这种东东在欧美还算热卖,但是在中国当时并没有多少人知道。所以ipod进入中国,可以说是苹果在中国的第一次知名,可以说是第一次做市场!而这种做市场居然还就能在没有口碑的情况下做出来了“文化”的概念,这就真是本事了!当然了。跟欧美日本比起来,中国的ipod真的卖的不算多,不过起码是开启了一个市场。

    贾鸿渐琢磨下来,觉得乔布斯能成功,除了对于市场商机的敏感程度以及对于电子产品的设计之外。最成功的一点就是其美学设计和文化设计!什么叫美学设计?就是乔布斯主导设计出来的产品,那外观看起来肯定都是好看的,充满了一种工业设计的简单美。同时再打广告的时候,弄得流行一点,显得好像用这个东西就是赶流行,那就慢慢能有了一个文化的概念出来了。所以。其实乔布斯卖的不是产品,而是卖的工业设计的美学概念以及一个流行文化!

    这么比较下来的话还真是这样,就像是台式机市场,或者叫做pc市场。因为很少有文化的概念,没有一个流行的因素,所以台式机市场就没办法做的跟苹果一样火爆!同样手机也是,手机方面,苹果在乔布斯的主导下,从iphone1一直弄到了……那一路下来都是在进步,一路都是领先,一路都是在创造流行文化,而其他的竞争对手们呢,一个个都是跟在后面走,而且还是很没流行文化的跟在后面走。

    同时ipad平板电脑也是这样,苹果先创造出来了之后,结果买ipad的人就可以显得好像挺有品位挺流行,但是用三星平板电脑的可能别人就要问“为啥你不卖个ipad”!这就是背后少了一个流行文化因素的结果!所以从这个方面来讲,如果贾鸿渐他们华夏高科要做类似ipod这样的一个mp3随身听的话,那最好也是要创造一个流行文化出来,而且外观还最好设计的比较简单美!

    对于设计贾鸿渐并不担心,因为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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