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嘿嘿……”
亨特拉尔先生的办公室里,传出了一阵毫无意义的奇怪笑声。∑頂點小說,
验证再三之后,约翰终于可以确定了这封信的作者确实是那位柯南?道尔,这篇《》也确实是那篇《血字的研究》,因为小说的主角就是夏洛克?福尔摩斯!
下意识的,约翰想起了上辈子前后买过的三套图书和杰瑞米?布雷特主要的英国电视剧。图书暂且不说,这部电视剧约翰就曾经在一周多的时间内看完了全部的四十一集!
大爱啊!
“难道这就是蝴蝶效应?”
把整篇《血字的研究》翻看了两遍之后,约翰美滋滋的想道:“没想到一篇abo血型的论文不光是让福尔摩斯提前两年出现,还让柯南?道尔把《血字的研究》这篇小说的破案要点就给换了,哈哈!”
对于一位福尔摩斯迷来说,这种幸福感实在是太爽了!
不过自己乐了好一会儿之后,约翰突然想起一件事情,连忙翻开小说重新看了一遍。看完之后,约翰皱起了眉头。
虽然这篇《血字的研究》用上了自己的abo血型理论,让福尔摩斯利用现场遗留血迹来找到凶手让他非常的高兴,但是同样让他郁闷的是,这位未来的柯南?道尔爵士竟然放弃了演绎法,而把主角的能力几乎都集中在了医学的证据上面——至少这一篇是如此。
“这怎么行?!”
越想越觉得不对,约翰顿时有些烦躁了。
这篇小说中的福尔摩斯是一个传统的英国绅士,侦破案件也是循规蹈矩的寻找线索,然后利用一些化学和医学知识来进行推断,可以说和约翰记忆中的那篇《血字的研究》完全就是两回事!
没有了华生,没有了经典的“我看得出来。你到过阿富汗”的开局,没有了那个性格古怪的侦探,这还是《福尔摩斯》吗?
提前两年写成这篇小说的恶果,一下子就体现出来了。
“不行,决不能让他这么把福尔摩斯给毁了!”
拳头狠狠的一砸桌面,约翰的表情此时甚至有点儿“咬牙切齿”的意思了。
一想到如果这篇小说发表了之后。经典的福尔摩斯形象将再也不会出现,约翰就想伸手把这篇小说给撕了!当初柯南?道尔的第一篇福尔摩斯小说被几经退稿,但是看完手中这一篇之后,约翰相信它要想出版就不会有哪么难了。毕竟血型理论现在依然在极少数的人群之中传播,大众根本听都没听过,如果出版商确认有这么回事儿的话这篇小说被录用的几率会非常大……人们对新奇的东西都很感兴趣,每个时代都一样的。
那样的话,原版的福尔摩斯还会出现么?
想到这里约翰再也忍耐不住,立刻拿着笔写了起来:“亲爱的道尔先生。今天收到了您的来信后非常高兴,因为我本人和您一样,除了医师的身份之外同样是一位侦探小说的爱好者……”
“……总的来说,您对血型的理解没有问题,我认为这样写是非常合适的。但是关于写作的方式,我个人不太喜欢这种平铺直叙的写法,我认为您可以考虑一下从第三者的角度来描述侦探的工作,比如可以给侦探先生安排一个助手您觉得如何?这个助手的身份可以是一名医师。他可以帮助侦探先生解决许多医学上的问题!”
“……关于角色上面恕我冒昧,在我看来这位福尔摩斯和其他侦探小说中的主角并无区别。死板、固执,并没有太多的个人特色。因此我有一个非常有意思的想法,而且也很贴近您描述的科学侦探形象,那就是如果他是一个从细节角度可以推断出许多事实的观察家,您觉得如何?比如说他见到自己的助手第一眼时,开口就是‘我看得出来。你到过阿富汗’,是不是更加的有趣?”
“最后,作为一名狂热的侦探小说迷,我真诚的希望您能写出一本出色的侦探小说,当然。从一个外行人的角度提出建议仅供您参考,但是作为一名解剖学家、生理学家和外科医师,我非常乐意在您塑造这位福尔摩斯先生的过程中给予您所需的任何帮助,因为本人对于实用法医学同样有着非常精深的研究……”
在整封信的最后,约翰毫不谦虚的给自己安上了众多的名号。
为了不让经典的福尔摩斯形象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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