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觉,已经是三月份了。
三月的纽约,白天已经彻底暖和了起来,只不过早晚还是比较凉,一直到月底的时候才算是好转了起来。
“三月的最后一天了。”
早上起床算了算日期之后,约翰不由得感叹了一声。
来到纽约已经三个多月了,他已经渐渐习惯了现在的生活,和外祖父维持着平平淡淡的关系,每周上五天烦心的课程,周末偶尔的出去散散心,和朋友们一起聊聊天,体验一下一百多年前的上流社会娱乐活动。
是的,一个月里约翰又认识了两位新朋友。
一个叫冯克·孟德斯,英国后裔,家里是开纺织厂的的富二代,生性张扬好胜;一个叫杰克·拉斐尔,意大利后裔,家里在纽约开了三家档次不低的酒店。两个朋友是通过约书亚的介绍而认识的,年龄也都在二十多岁,本来对约翰这个小屁孩儿是很不感冒的,但是通过两次周末的聚会之后很快就改变了态度。
谁也不敢把约翰当一个少年看待了。
洗漱完毕下楼看到正在读报纸的外祖父后,约翰先上去问声早安,然后正要一起去餐厅吃饭的时候,电话铃响了起来。
“这么早?”
约翰的眉头一挑,走过去接通了电话:“你好,这里是亨特拉尔家!”
“约翰,我是约书亚。”
夹杂着明显的噪音,约书亚的声音传进了他的耳朵里面:“你今天在家吗?我刚刚接到了爱迪生的一封信,想过去和你商量一下。”
“爱迪生来信了?”
心中一动,约翰连忙点了点头道:“好的,我在家等你。”
“我大约十点钟到。”
约书亚也不废话,约定时间后就结束了通话。
现在的电话机实在是太过简陋了,每次打电话对他们来说都是个挑战,要不停的更换姿势,所以大家都尽量的把话说的简单些。
在约翰打电话的时候,老亨特拉尔一直在旁边站着,此时目光闪动,问了一句:“约翰,你那电灯专利的事情有消息了?”
“还不知道呢。”
约翰摇了摇头道:“约书亚只是说爱迪生给他写了封信,嗯,听起来似乎他的心情不错,不过具体情况怎么样还要等他来了之后再说。”
说完,约翰扭头转向旁边站着的管家汉斯,笑着说道:“埃尔伯先生,斯通先生中午很可能会在这里吃饭,麻烦您让厨师提前准备一下。”
“是,先生。”
汉斯微微欠身,答应了下来。
对于约翰的考虑老亨特拉尔明显很是赞赏,微微点头的同时脸上也露出了一丝笑意,开口道:“约翰,如果爱迪生真的同意用两万美元购买新型电灯专利,你真的会卖给他吗?要知道,这项发明确实非常的有前途,我曾经和几个朋友在一起聊过,这在将来很可能是每年十万美元级的产业啊!”
“十万美元级?”
约翰先是一怔,随即笑了起来:“先生,我个人以为您还是小看这个发明了,事实上,我认为未来这将是一年上百万美元的机会!”
“哦?”
老亨特拉尔的眉头皱了起来。
不过不等老亨特拉尔提出质疑,约翰就接着笑道:“我明白您为什么会有所质疑,毕竟现在的灯泡造价确实有些高,而且用起来的成本肯定也不低,只有少部分的家庭和酒店等场合才有需要。但是您想想看,如果灯泡的成本足够低,而电费足够廉价的话呢?当低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恐怕仅美国一地的年需求量就会高达百万级!那么再加上欧洲、亚洲呢?”
约翰并没有夸张,事实上也就是十年之后,灯泡产业的年产量就达到了四百万,二十年后更是达到了将近五千万个!美国的专利有效期现在是17年,就意味着这是一个源源不断生产金蛋的母鸡!
而且……
想起后面更加长寿、明亮的钨丝灯泡,约翰有时候就在想,是不是就因为考虑到专利有效期的问题,钨丝灯泡才会那么晚才被发明出来?否则的话,只要爱迪生肯持续不断的尝试下,那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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