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柔软。
这是怎样一双纤纤玉手?柔软、温暖,更有异香,陆云甚至能感受到自己的思感游离出体外,沿着她的纤手游走在她软滑的*上……
“一双十指玉纤纤,不是**物不拈。”陆云忽然想起前世熟知的诗句,情不自禁轻吟起来。
“哼!登徒子!”
陆云还沉浸在幻想之中,耳际就传来鄙夷之声。陆云愕然,如此风雅之事,怎么到了她这里就成了登徒子的下流行径?
小少爷和百荷却不受影响,反而掩嘴而笑。追问着这句诗的出处,陆云哪里知道这句诗出自哪里?不学无术的他语文成绩刚巧及格,多一分算多,少一分遭殃,哪里记得出自哪里?如此想着,脑海中就莫名其妙生出一些幻象,原来自己在前世真的看过这首诗,唐代诗人秦韬玉的《咏手》,全诗是:
一双十指玉纤纤,不是**物不拈。鸾镜巧梳匀翠黛,画楼闲望擘珠帘。金杯有喜轻轻点,银鸭无香旋旋添。因把剪刀嫌道冷,泥人呵了弄人髯。
出处!这应该就是这句诗的出处了吧?不过,自己怎么能想起这么久远,早已遗忘在记忆深处的东西?莫非昨夜的“记忆大爆发”,真的让自己变成记忆超人?这难道是穿越时空带来的“好处”么?
“哈哈哈,比奥特曼还要奥特曼!”陆云高兴的大笑三声,顿时引来诧异的侧目。
顾小姐奇怪的看了他一眼,暗忖:“长相怪、穿着怪,就连说话也怪,真是个怪人!难道真的像弟弟说的一样是海外的异人?”
“百荷,把他……把先生……先安置下来,好酒好肉招待,等会儿大明寺空冥禅师来做法,说话间就到,先看看情况再说。”
她很有决断,吩咐丫环安置自己。也是,偌大的府邸里,老爷上了朝,听说夫人也正病重,弟弟又比她幼小得多,能做主的人也就是她了。谁说封建王朝的女子无才便是德?此论大大谬也。至少眼前这位就知书达理,而且才智和能力看似都不错。
陆云依稀记得自己躺在她家的屋檐下,她也曾多次遣丫环来打探,而且还偷偷放下吃食,虽然吃食最后都便宜了真正的乞儿。但是她心善不善也一览无余。再者,最初为了避讳男女授受,竟然瞒着府里的下人想要偷偷把自己安置好,这避嫌的行径也恰恰说明了她明理重德。
既心地善良,又知书达理,再加上美貌的容颜,陆云越想越觉得心正蠢蠢欲动。
而且,她对自己的称呼也从你啊你的,变成了“先生”。这良好的第一步已经迈出去了。不过,她说的做法是怎么回事?大明寺空冥禅师?是和尚吗?要和尚来做法?
“姐姐,你先去忙,先生就由弟弟和百荷来安置好了。”明童小少爷眉开眼笑,迫不及待拉着他来到澡堂洗浴,陆云也知道如今自己的装扮德行,几天没有换洗,全身发着酸臭,看起来与乞丐一样,而这些人居然也能忍耐这么久,德操可见一斑。
一个大大的木桶,还算洁净,望着里边冒着热气的清水,手一探,水温尚可,心中大喜,立马脱得光溜溜,踏了进去,一声舒服的**不禁从他喉管里传出来。泡热水澡实在太舒服了,乏累的身体突然间恢复了几分生气,全身三千六百万的毛孔舒张,仿佛欢快的婴儿醒来,咿咿呀呀十分雀跃。
不过,木桶终究比不得洁白如玉的浴缸,哎,好怀念……
在木桶之中泡了很久,又用一种类似皂角一般不知名的植物搓了身,洗了头,此时,百荷已经催促了三遍,陆云这才恋恋不舍地起身穿衣。
衣服是百荷之前备好的,一套干净的素色家丁服,粗布麻衣,穿在身上硬邦邦,有些吱人,唯一的优点是口袋大而多,有点像前世的工装。鞋子也换了一双新鞋,纯布艺的手工艺品,穿起来十分柔软舒适。旧衣服旧鞋子又臭又破,扔了。只有包包不能扔,里边有许多的好玩意儿,小心翼翼把包包擦拭干净,依旧背在身上。
从澡堂出来,陆云感受到各种惊异,嘿嘿,美男子嘛,无论任何时空任何地点都有杀伤力和潜在市场。不是自诩,自己确实生得比所有人都漂亮一些,而且身高也比这些古人要高出一个头来。站在人群里,注定要鹤立鸡群。当然,洗干净,收拾整齐之后才会散发出迷人的光彩和魅力来。
百荷在澡堂外伺候,看到陆云美男出浴的时候眼珠子一亮,围着转了两圈,彻底把他扫描了四五遍,暗忖:“这人脏兮兮的时候并不让人讨厌,没想到竟然生得如此漂亮,似乎能把所有人的光芒都掩盖过去,不知不觉吸引别人的眼光。”
陆云看她发怔,在她眼前晃晃手,催促道:“喂,哥本来就是美男子,你看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