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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我跟你一起走。”说着,沈绍卿比她先站起身对大家说道:“我和童知青先回去了,你们聊。”
“欸?我也跟你们走!”郑洲还没忘记自己要搬家的事,他急着跟回去,趁两人没睡觉前把自己的东西搬过去。
同沈绍卿和平共处好好的,突然冒出个白痴横插一杠,童颜在心里翻了个大大的白眼。
如果他们屋里非要住进来一个人,她真希望那个人是赵和平!温柔和气,一定很好相处。
三个人回到屋子,郑洲扫了一眼炕上然后笑嘻嘻地问:“我应该睡在哪啊?”
“我住在炕尾,点长住炕头,你睡中间。”想到当初自己刚搬进来时的窘态,童颜突然有一种翻身农奴把歌唱的既视感。
“那行,我去搬行李,你们给我留门啊。”对于睡哪儿郑洲毫无意见,他这个人本来就糙,睡哪儿都一样。
等他出了屋子,一直没说话的沈绍卿从炕箱上拿下自己的被褥直接铺到了炕中间。
“……你怎么占了郑洲的地方?”童颜没看懂他想干嘛,这家伙不会是想换到中间睡吧?
他不是换地方睡不着觉吗?
沈绍卿抬头看了她一眼,眼神有些意味不明,之后他钻进被窝双眼紧阖,手臂挡在眼前看不清神色。
在童颜以为他睡着的时候,他才开口说道:“炕头太热。”
北方的火炕到冬天特别暖,尤其是刚睡觉时,那热度都能把嗓子眼儿烤冒烟喽。
童颜不疑有他,想到郑洲那货在炕头被烤得来回翻滚的傻样,心情瞬间就好了。
不过,男主这心也忒坏了吧?哈哈哈~
怀着这样的好心情,没等到郑洲回来,童颜就已经不知不觉地进入了梦乡。
听到耳边传来浅浅的呼吸声,沈绍卿把手臂放下来侧过身,凝视着沉睡中的侧颜,闻着她身上散发出的淡淡奶香味儿,莫名有些烦躁。
为什么不愿意让郑洲挨着她睡呢?
那个答案,他也想不明白。
……
十月末,县城里大街小巷的行人已经变得特别少,再配上寒冷的北风“呼呼”地吹着,显得更加萧瑟不已。
把上次写的信投进街道旁边的邮筒里,童颜拢了拢身上单薄的衣服往黑市走去。
秋收之后就是农闲,村里的知青们终于又有机会来县里采买了。
童颜没钱,但还是跟着大家来了县里。
人家年代文里的穿书者在穿越过来后都会偷偷做点小生意什么的,虽然她的特长是演戏和唱歌,可作为一个五讲四美的社会好青年,她觉得自己应该也有靠双手勤劳致富的能力。
尤其,她还欠沈绍卿一条毛巾外加一瓶罐头,如果不想想财路,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还上。
杏山县的黑市在一处七拐八拐的胡同里,这个年代还不允许做买卖,不管生意大小,凡是金钱交易都算是投机倒把。
平时红袖标动不动就会来个突击检查,所以这里的人不管看见谁都是一脸警惕。
时间长了更是练就一双火眼金睛,只要一搭眼就能看出你是来找茬的,还是真买东西的。
她能知道这个地方的具体位置多亏了郑洲那个大嘴巴,像他们知青点的那些人虽然进城的次数不多,可每次如果没粮票了都会来这里买黑粮。
刚踏进胡同,便有无数道目光“刷刷刷”地看了过来,那犀利的眼神儿让童颜误以为自己进了哪个土匪窝。
她不自觉地喉咙一动瞬间挺直腰杆,然后屏住呼吸,装作若无其事地走了进去。
黑市虽小五脏俱全,大到粮油米面小到针线布头,只有你买不起的,没有什么东西是人家小贩不敢卖的。
绕着黑市转了一圈。
童颜把里面的东西记了个大概,如果想挣快钱就只能卖些独一份的东西,而且从杏花村来县里一趟可不是那么轻松容易的事。
既要独特,又必须是大家都需要的,还要在当天全都卖出去的东西,她暂时还没有想出来……
由于她一直在胡同里晃悠却不买东西,那副“贼眉鼠眼”的样子像极了平时给红袖标当眼线的缺德货,好几个年轻力壮的汉子已经开始看她不顺眼了。
几个人使了个眼色,正当他们想围过来吓唬她的时候,童颜突然转身出了胡同。
尾随着那道熟悉的身影来到一处不起眼的青砖瓦房,她才停下脚步。
房子的位置很偏僻,看起来残破不堪,童颜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刚刚如果没看错的话,进去的那个人应该是沈绍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