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世,在认识程晓之前,多数时候,周大林是一个人的。
做到公司副总,工资有一万多。在这个官宣平均工资六七千,实际四千都到不了的三线小城里,月薪一万,已经很富足了。他又是一个人,有时候心里闷了,也喜欢到这种酒吧夜店里来。
酒吧里各色人等都有,有时候也会碰上个和他一样孤独的,又能因为一句什么话产生某种共鸣。于是,春宵一刻值千金,花有清香月有阴。
但周大林从来不强人所难。这种事,得两厢情愿,都有付出,才有意思。
来这种地方久了,他就知道,有好多年轻的女孩,涉世不深,只顾一时的快乐,在酒吧里喝多了,失去了自主意识。
而酒吧里面,或者外面门口,就有许多男人,专门盯这些喝醉了的女孩,趁她们意识不清醒的时候,弄到酒店里去快活,然后一走了之。
可怜这些女孩,这一晚上发生了什么都闹不清楚,就这样白白让人家赚了便宜。
这些男人,被大家俗称“捡尸的”。
而那些喝醉酒的女孩,好多都不是真正的坏女孩,她们有些只是好奇,被朋友硬拉了来,有些则是遇到了困难,想着借酒消愁。
今天晚上的情景,周大林凭着经验,一眼就看出来,那穿黑皮衣的男子,就是个“捡尸的”。
他把车停在不远处,下来就直奔那捡尸的男子去了。
这时候,那男子已经把那小女孩弄到副驾上了,正要关了车门,准备开车走人。
“嗨,干什么呢兄弟?”他拦住那人说,“你认识她吗,就把她弄上车?”
男子和周大林年纪差不多,这时候已是子夜,小巷子里没有人,他也不怎么怕周大林。
“他是我妹妹!”那人还有些豪横,“来这种地方玩,喝醉了,我弄她回家。”接着他就问周大林,“你是干什么的,这跟你有关系吗?”
周大林笑笑,没回答他,而是说他:“撒谎你都不会呀,就你这年纪,都能给她当爹了。”接着就问他,“你既然是她哥,她姓什么叫什么你总该知道吧?”
男人就烦了。不过他看到了周大林开着的丰田霸道。
这个年代,能开的起这种车的,至少也是中产阶级,不是一般小老百姓。
在那个年代,一般小老百姓没权没势,你可以不在乎,就算揍他一顿,随便找个门路,塞俩钱就可以摆平。
可是,都是中产阶级,最好就不要互相伤害。因为你有人人家也有人,没准儿还比你厉害,让你栽个跟头。
男子就有点发虚,和周大林商量说:“哥们儿,咱得讲个先来后到吧?要是这个女子和你没什么关系,你这么着横插一杠子,可就坏规矩了。”
人家说的有道理。都是捡尸的,当然就是谁先发现的归谁。
“兄弟你误会了,我不干这个。”周大林说。
他原本是打算说,你要捡就捡个年龄大一些的,这女孩看着也就十七八,让你这么着就给祸祸了,实在太可惜了。
可还没等到他往下说,副驾的车门就打开了,女孩小脸让酒精烧的通红,醉眼迷离地冲着周大林喊:“爸!你怎么才来,我都等了你半个小时了。”
她这一喊,车外面两个男人都是一愣。
凌渡男人首先反应过来,立马堆起笑脸对周大林说:“误会,误会,对不起,对不起了。”
周大林黑着脸,什么也没说,去副驾跟前,把女孩扶下来。可女孩醉的根本不会走路,他只好把她横抱起来,往自己的霸道跟前走,还不忘对那男子说:“帮下忙,开一下车门。”
男子屁颠屁颠跑过去,打开霸道的副驾车门。周大林把女孩横抱进副驾里。
能把一个女孩轻松横抱起来,这可真不是多数男人可以做到的。这说明周大林有强大的腹肌,身体很棒。
自己竟然当着人家父亲的面捡女儿的尸,且这父亲身体强壮,自己绝非对手。凌渡男子只能卖力讨好周大林,希望他不会找自己算账了。
周大林并没有找男子算账,而是上了霸道,开车回家了。
他也让这小女孩给整蒙圈了。都醉的不省人事了,还有这么机智的表现呢?
“哎,你家在哪里?”开着车,他问小女孩。
可接连问了四五遍,没有回答,侧头一看,小女孩蜷在座椅里,都打上呼噜了。
他叹一口气,只好先开车回家。
女孩去酒吧喝酒,应该会有其他同伴。可是,这时候留在这里去找她的同伴,不如尽快离开安全。
到了他住的单元楼下,女孩还是没有清醒,他只好再次把她给抱起来,往楼上走。
兴许是上楼梯时的晃动,让女孩的胃不舒服起来,女孩突然一伸头一张嘴,就吐...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