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终究还是没能做出把女生的手给打掉,然后说‘抱歉,我不去’的事情出来。
这事要是在众目睽睽下做了,岂不是让周梓媚颜面无存?
想到这点,我便跟她在一块儿吃了个午饭。
当然,跟女生一块儿吃饭,我又不是第一次,因此很坦然。
故意做作的事情我做不来,自然、随意,才是我喜欢的生活态度。
但周梓媚的情况跟我明显不一样。
她跟我坐在一块儿吃饭的时候,一张脸都红扑扑的,看起来越发像个狐狸精了。
美得太娇媚了。
“快看,是林凡耶!”
不是第一次来学府的食堂了。
有人认出了我,倒是没有尖叫,只是手指我,交头接耳的说着。
“真的是他,今天跟她一块儿来吃饭的怎么不是他妹妹雪儿呢?”
雪儿乖巧可爱,因我的关系,很多人都认识她了。
“就是啊,跟他一块儿吃饭的那个女人是谁?长得太妩媚了。不像个正经的女人。”
“可不是。林凡怎么会跟她待一块儿?”
……
有的女孩用得是传音,有的女孩则把话说开来了。
声音不高不低。
很明显是有意让周梓媚听到的。
周梓媚听了,不以为杵,反而愈发得意的朝着那些女孩挑眉,“你们想跟林凡吃饭都没有这个机会!就不要在这里吃干醋了!”
事实证明,女孩子的脑洞有时候真的不能以常理夺之。
一顿饭,就这样在周梓媚的得瑟和兴奋中吃完了。
至于她得瑟个什么劲。
这恐怕只有她自己最清楚了。
“林凡,还想吃什么,我请你吃啊。”
吃完饭后,我礼貌性的道了声谢,转身走了。
周梓媚擦了擦嘴巴,快步追了过来,歪着头看我,一双妙目闪烁着极为夺目的光芒,那光芒中的意思很好懂:崇拜、敬仰、爱慕。
好在我也不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眼光了,更不是第一次被女孩子爱慕。
所以心中无波无澜,很是平静和释然。
这事,就是这样。
记得第一次被女孩子崇拜的时候,还很脸红、羞涩、不好意思。
但现在,已经习惯成自然了。
事实再次了证明了惯性的可怕。
能让一个处在生理期的男孩子极为理性的看待女孩子们的爱慕。
当然,这也跟我的秉性有关。
我生来就不喜欢花花公子,自然也做不来花花公子那样的风、、流韵事。
因此,对于女孩子们的妩媚,我大多时候都是当作一种美好的事物来欣赏的。
然而这些事情,我知道,不代表我会说出来。
我不说,绝大多数的女孩子都是想不到的。
眼前的周梓媚同学就是绝对想不到这一点的,或者说她想到了,但无视了?
“不用了。我吃饱了。”
我礼貌性的微笑道,“我还有事,就先行一步了。”
“等等。”
周梓媚急忙伸出手抓住了我的胳膊,我侧目看她,眼角抽了两下,“怎么?”
“今天难得还早。你去哪?我陪你一块儿去。”
“我去三界图书馆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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