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国万历正文卷第一百六十五章不平一条鞭法的初衷,是让一个地方的徭役换算成银两,然后按照此地方人口与税粮的数目加以平摊。
此法不是凭空出现的。
在此之前就有江淮的征一法,江西的鼠尾法,东南出现的十段锦法,广东出现的均平银,福建出现的纲银法。
其实都是徭役折银的内容。
大多百姓恐惧税赋,更恐惧徭役,宁愿从田亩中多收税,而不愿服徭役。
赋税多那就少吃一口,过的艰难些,再不行就靠卖田度日,还不行就去做佃户,仍然不行就躺平,混一天是一天。
徭役却不同,会要人命的,服一趟徭役,半年一载回来后能剩半条命就阿弥陀佛了。
因此在嘉靖朝,官员总结了各地自发形成的法规,创建了一条鞭法。
嘉靖十二年,宁国府,徽州府正式推行此法,嘉靖十六年,苏州府,松江府推行此法。嘉靖二十年,湖州府推行此法。嘉靖三十五年,江西推行此法,嘉靖四十二年,余姚,平湖推行此法,逐步由南而北地蔓延开来。
至于一条鞭法最后在一些地方起了反作用,那是人的原因,而不是法的原因。
什么抬高银价,贬低粮价,都是地方大户的操作,朝廷要起到的作用就是引导和限制。
朱翊钧放下奏疏,告诉太监,要招李幼滋明日至文华殿,对于一条鞭法之事,他要多了解一番,多听听官员的想法。
本来民间自发的行为,做的倒好,等朝廷开始用此行为时,又会引来反对,地方的不满。
终归各地官员能力不一,品行优良不齐。
李幼滋没有想到,自己的一份普普通通的奏疏,会让皇帝要亲自召见自己,内心升起了一股期盼。
第二日,早早就到了文华殿等候,坐立不安。
并没有过去多久,太监就来引导他,到了文华殿,磕头之后,果然如传闻所说,被赐座,并上茶。
看到李幼滋一脸的拘谨,朱翊钧直接询问,“对于一条鞭法之事,卿如何认为呢。”
“一条鞭法是极好的,百姓以徭役无累,不少地方的百姓也不在因为害怕徭役,而弃田逃离。”
说完,见皇上听得一脸认真,李幼滋胆子大了起来,这才开始畅谈,继续说道。
“但是一条鞭法,让各项钱粮,都折成银征收,与先前折银收的金花银无甚区别,地方官不加以分辨,一并混行催征,却是不利之处。”
李幼滋说的事,还是官员的能力问题,慢怠政事,而不是一条鞭法之坏。
“既然如此,卿认为如何改之?”
“用一条鞭法的地方,务必将款项开明,如某户秋粮多少,本色多少,漕粮多少等等,虽然一应则算银两,地方账目要详细记录。”
朱翊钧明白了李幼滋的想法了。
以前收的东西多,徭役是徭役,如今都用成白银,有的地方官府只照总数收,却没有分开。
实际上,就是只做了总账,而没有做分账。
这当然不行,收多收少都是地方官府说的算,朝廷也没有账册可以查。
人心稳定时,人们做事就会用心,发现弊端就会加以更正,就像几十年前各地自发形成的法则,对国家对百姓都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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