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新田此时已经收了冬小麦,全种着一种低矮的阔叶植物。
那阔叶植物孙传庭认识,是洪承畴在陕西推广失败的红薯。因为红薯收成高,洪承畴在陕西强行要求农民栽种红薯,差点激起民变。但红薯和冬小麦轮作却是个不错的方案,收完冬小麦的几个月种上一季红薯,可以把半年的农闲期填上。那些红薯人吃多了不舒适,但是喂猪却是不错的猪食。
不过让孙传庭吃惊的却不是那些红薯,而是那些新田附近富裕的村庄。
那些村庄里没有草屋茅房,盖的都是砖瓦房子,十分坚固。而且那些房子占地都颇大,看得出来是经过一段时间后加建的,新建的房间和原来的房间用的砖瓦颜色有些不一样,组合在一起。
这些农民住得不错。
不仅如此,那些农夫走出自家院子,身上的短褐、短衣都没有补丁,不是全新的就是半新的。农夫们一个个气色很好,绝不像其他地方的农民那样瘦弱不堪。那些农家院子里挂着腊肉、鱼干之类的干物,这些其他地方的农民过年都吃不上的肉食,似乎是范家庄农民日常食用的平常物事。孙传庭一路观察,几次看到有农夫挽着裤脚,悠闲地坐在院子里抽旱烟。
农夫也抽得起旱烟?要在陕西,小地主都抽不起旱烟!
孙传庭走着走着,有种身不在大明的错觉。
等孙传庭路过一个乡镇集市,就更震惊了。那集市上人声鼎沸,买东西的都是附近的农民。集市上杀猪卖肉的,卖鸡卖鸭的,卖蔬菜佐料的,卖铁锅瓦罐的,卖布匹针线的,卖烟草茶叶的,卖米酒烧酒的,甚至有卖水果甜瓜的,家家都生意好。那些百姓提着竹篮子采买货物,一个个满载而归,和集市上的商贩讨价还价,热闹非凡。
一个乡镇,比其他县城里的集市还繁华。
集市旁边有一个小酒庄,此时是中午,已经有不少农夫挽着袖子在里面喝酒吃菜,大声喧哗。店里人满为患,桌子已经摆到外面的路上。三个店小二在各个桌子之间像蝴蝶一样来回穿梭,收钱上菜,忙得不亦乐乎。
孙传庭仔细看了看,甚至还发现酒庄边有四个人各牵着一匹马在卖。那些卖马的人满脸的笑容,时不时对经过人的人群吆喝一声。
那四匹马都是驮马,算不上好马,可孙传庭第一次听说一个乡村集镇会有人卖马。这附近一看就全是李植的私田,可没有地主缙绅。难道范家庄的农夫中,已经有人富得要骑马出门了?
孙传庭飞速地在心里算了算,三成地租,夫妇二人佃种四十亩田,若是十里挑一的种田能手,一年能收五十石粮食,刨去地租还有七十两银子。
七十两银子,还真买得起马,这还没算种红薯的收获。
孙传庭这才想起刚才在官道上确实看到有人骑马的,刚才还没注意,以为是城里出来的缙绅家人。现在这么一想,这些骑马的可能就是本地的农民。
孙传庭越看越震撼,再想想赤地千里民不聊生的陕西,孙传庭仿佛穿越了两个世界。
孙传庭在集市边的官道上停了下来,失神叹道:“这李植上阵杀敌以一敌百,想不到治理领地也能造福百姓,当真是才通文武!难怪天子如此看得起他!”
自己若有李植这样保境安民的本事,陕西哪里还会有流贼?便是素来自负的孙传庭,此时也受了震撼,对李植又高看了一眼。咬了咬牙,孙传庭摇头说道:
“上马杀奴下马富民,这李植之才,便是做个宰辅也做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