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科研所出来后,金小楼直接去了中心物资调换所,准备买点古董,却被告之,物资调换所回收的古董,一律交到了博物馆,保留人类文明,不会对外出售。
还蛮有文化保护意识的嘛,不过就苦了她了。
金小楼回到小别墅,吃了块自制的三明治,就把车开了出来,去南城门寻找卖给她鸡血石印章、铜钱雕母、翡翠戒指的周老先生,顺便练习下车技。
作为新手,她开车还不是很熟练,现在在异世界刚好可以练练,省得一不小心出了车祸。
不得不说,有了车子,整个人的在异世界的安全感就提升了一大截,不用担心随时被神出鬼没的变异生物袭击。
宽敞的十车道大马路上,许多车辆急速地行驶着,完全无视了交通规则。金小楼入乡随俗,也加快了车速。
估摸着再开几个小时,她就能改掉在现实世界龟速行驶的习惯了。
这天,金小楼把车一直开到了内南城的城门口。
靠近南城门的地方,易翡仍然靠着电线杆拨弄吉他。
金小楼降下车窗,远远地看着昔日的天王巨星。
不知道为什么,每次看到易翡,她都感觉很悲伤。
有个名人说过,所谓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撕碎给你看。
如果此时电线杆下坐着的只是一个瘦巴巴脏兮兮的流浪汉,金小楼可能连看都不会看一眼。
可现在电线杆下坐着的是易翡,他有着逆天的颜值,他还是一个才华横溢的天王巨星,他应该站在在星光闪耀的舞台上,而不是拖着一条残腿,倚坐在光秃秃的电线杆下面。
金小楼在易翡面前蹲了下来,把十枚银元依次慢慢放进了吉他盒
易翡问道:“你要听什么歌。”
金小楼摇了摇头,“我不想听歌。”上次被易翡的歌声迷惑的场景还历历在目,她不想再经历一次。
易翡低垂下头,露出修长洁白的脖颈,“那你要什么?”
这小弱受的范儿,金小楼实在hold不住,连忙道,“我不要什么,就是钱多花不出去,再见。”
“林娇过得好么?”
“什么?”金小楼停住了脚步。
易翡重复道:“林娇她过得好么?”
金小楼:“你怎么知道我见过林娇。”
易翡:“你在叶良辰的车里,我见过。”
“我只见过她一面,林娇她……”金小楼顿了顿,“你想听真话吗?”
易翡:“这是自然,无论她过得好与不好,我都能接受。”
“那天她穿着纯白色的裙子,披着一个白色动物毛皮镶边的披风……”金小楼从脑海深处把自己对林娇浅薄的记忆全都挖了出来。
易翡的眼里藏着深沉的悲痛与绝望,“除了演戏的时候,她从来不穿白色的衣服,也从来不会哭。她喜欢笑,喜欢打篮球,生气了也不会撒娇,只会去砸沙袋。”
金小楼很怀疑,他说的林娇,是她见过的那个林娇么?
在她的印象里,林娇是一朵弱不胜衣的小白花,那一双眸,欲泣还诉,就连声音都是柔弱的,分明是个对叶良辰爱得不能自拔的苦情戏女主形象。
易翡:“你能帮我个忙么?”
金小楼:“什么忙?”
易翡:“麻烦你替我传一句话,蒲草韧如丝,磐石无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