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十点,在很多的地方,很多的人已经安然的入睡,但是也有很多地方,很多人才刚刚的开始。全/本\小/说\网/
在酒吧里面,这正是最热闹的时候,今天到这里来的大部分都是熟客,作为一个乐队的专场,能够有这么多的粉丝已经算不错了。
暖场的乐队下去,今天的主角们陆续的登场,随着他们的上场,酒吧里面的人开始鼓掌和吹起了口哨,这声音足以让台上的几人开始兴奋起来。
阿pat调试了一下鼓的声音,鼓槌敲动了几下,这是他们乐队组合以来第一次的公演,因为酒吧的老板也算是他们的老朋友了,所以专门的给他们弄了这一次的专场。
他们这个乐队是有两支乐队组合在一起的,没有组合之前,两支乐队在香港的地下摇滚圈子里面还算是小有名气,阿pat和他哥哥阿曜组成的乐队甚至大专会堂开过专场演唱会,这对于香港摇滚圈那下苦苦挣扎的乐队,能有这样的成就已经很不错了。
为了这一次的专场,他们这支刚刚组合成的乐队可是排练了很长的时间,不但很多歌曲都重新的编排,而且也写了一些新歌。
“感谢大家来参加我们的演出,这是我们乐队重新组合之后的第一次演出,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个充满激情的夜晚。”阿pat拿着麦克风,站在舞台上道。
“尖叫声,起来吧!”
在阿pat的声音一落,整个酒吧里面的灯光一下子的暗了下来,大口仔的声音响起,“暴风红唇,阿pat!”
激烈的鼓声响器,伴随着电吉他拨弦的声音融合在一起,整个酒吧里面五光十色的彩灯开始闪烁,随着声音和灯光,酒吧里面舞池中的人群开始疯狂起来。
“路上遇着神秘女子,叫我快快向她暗示,迷迷糊糊像醉的我,像是幸运又觉幼稚。她的眼睛在我身贴住,她的臂弯令我酒色的心充了电。,没有一点黑暗恐惧,剩我身边对着人似火,令我心继续沉着醉。,带走心中一切苦虑,但我必须向着前路走,别再深醉下去,但我不可以不讲声……”
暴风红唇可以说是他们乐队的代表作,词曲唱都是阿pat一人完成,经过了他们乐队的重新编曲,整首歌曲更加的激烈,而且对于那些歌迷来说,这首歌也是他们熟知度最高的。
一首暴风红唇点燃了全场的激情之后,紧跟着是同样激情的红色跑车。
酒吧里面的尖叫声音是越来的越激烈,舞池中的人群挥舞跳跃着,乐手的动作感染着场中的观众,而场中观众的兴奋,又让乐手更加的卖力,阿pat在舞台上面不断地挥舞着手臂,在演唱之中时不时地做出一些夸张的动作,他们很会带动场中的气氛,特别是大口仔和阿德电吉他solo的那段时间,迪厅里面high到了极点。
在酒吧的二楼,两个人拿着啤酒靠在栏杆上随着场中的音乐轻微的摆动着,这激情的音乐绝对的可以感染到场中的每一个人。
“怎么样?是不是很震撼?”其中一个有些秃顶的小平头喝了一口啤酒,对着旁边的人道。
“很不错,他们绝对有两下子,歌唱得不错,技巧也很好,还有感染力,很棒!”旁边那人的目光一直的望着场中的乐队夸奖道,他的身躯摆动的幅度很大,很明显的沉浸在音乐的氛围当中。
“我介绍的怎么会有错,他们可以算是香港摇滚圈子里面的领军和代表人物,一会介绍给你认识。”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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