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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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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有几个异想天开的觉得,如果他们攀上阎帝集团总裁阎封墨,成为阎帝集团总裁夫人之后,他们宋家就可以依靠阎家作威作福了。

    可惜,人家阎总根本就没有看到过他们,转身就忘掉那些前仆后继的男男女女。最后,跟一名名不见经传的大学生结婚了。

    夏叶实验爆炸的时候,是阎总跟他夫人结婚后不久,她身为阎帝集团的员工,当然知道老总结婚的消息。那还是老总让人放出来的风声,杜绝那些想要爬上总裁夫人的位置的人的想法的。

    可惜,她没有见过老总的夫人,她得到消息的时候就进入实验室开始做实验,结果实验还没有做出来,就发生爆炸,然后就穿越了。

    夏叶其实很清楚自己不是很在意生不生孩子的问题,只不过是以前看那么多的小说之后,尤其是看到萌萌哒的小包子之后,有些喜欢孩子而已。但是让她自己带孩子,抱歉她根本就不会。当年目睹自家闺蜜家的小孩子惊天地泣鬼神的哭声之后,她对小孩子就心有余悸。

    她不着急生孩子的事情的,真的。

    所以,柳氏跟花婶对她的担心,她虽然心领了,但是却不会太过在意的。三人在茶水摊休息够了之后,就向着书院去了。

    青云镇的书院还是很有名的,当年也很多的秀才举人从这家书院出来的。可惜,青云镇的书院跟北疆的风华书院比起来,实在是跟沙砾一样不起眼。

    整个王朝有很多个像青云书院一样的书院,但是整个王朝只有一个像风华书院那样举国闻名的书院。据说,风华书院是北疆那位很出名的唐姑娘建立起来的,据说她当初建立书院,是因为自己的弟弟上私塾的时候,被私塾里的先生嫌弃是个农家出身的孩子,所以唐姑娘憋着一口气,自己建立了书院。

    据说,唐姑娘的弟弟是唐姑娘亲自教导的,直到唐姑娘成为了北疆的粮食大户之后,建立了风华书院,让附近很多的村子的孩子在风华书院读书。

    后来,风华书院除了很多的举人,秀才更多,甚至还有一个文状元,一个武状元都是从风华书院出来的。于是,风华书院威名远播,成为整个王朝最出名的书院。而且,风华书院的报名制度,不是谁有钱就可以进去的。

    而是需要进行重重考试,只有让书院的夫子同意,或者是唐姑娘满意,才可以进风华书院念书的。跟风华书院比起来,青云书院的确是不起眼。据说,风华书院占地一百亩,书院内建了各种大楼,园林景观也做的非常的好。

    风华书院,可是整个王朝最令人向往的书院。

    而青云书院,也就是一个两进的院子而已,根本就比不上风华书院。但是青云书院,却是青云镇许多孩子梦寐以求想要进入的书院,想要在这里念书的孩子也是非常的多的。夏树和张秋森等人能够在这里读书,可见他们也是很有本事,也很聪明的。

    夏叶跟着花婶他们到了青云书院门口的时候,夏叶看着大门上“青云书院”是个龙飞凤舞的草书繁体字的时候,有些愣神。

    草书从来都是狂狷不羁的,尤其是着青云书院的牌匾上的那四个字,这个字迹的主人肯定是个狂傲的人,书法也是非常的出色。

    可是,夏叶想不通的是,书院这样的地方,为什么用这么狂傲不羁的草书当做牌匾。要知道,这个牌匾,就跟21世纪的学校大门的校名的牌子一样的。虽然很奇怪,但是夏叶却不会去深究,反正这又不管她的事情,人家愿意用就用吧。

    跟守门的人说要找的人之后,夏叶三人就站在大门口等着夏树他们。让守门的人进去通报,她们不能硬闯书院的,得乖乖的等。

    尤其是花婶和柳氏,对于书院这样神圣的地方,他们非常自觉的卑谦起来。而夏叶却没有特别的感觉,她当年可是在国家著名学府念了好几年的书,所以对于青云书院这样的小学校,她没有别的感觉。

    等了很久,终于夏树领着花婶家的两个儿子,以及夏平川的弟弟夏平山出来了。他们之中,夏树是最大的,而且夏树的成绩是他们之中最好的,所以他们都很听夏树的话。

    看见站在门口的三人,他们的脸上都露出了笑容,张秋森和张秋枫都跑到花婶的跟前,笑得非常的甜的跟花婶说话。

    花婶也很久没有看到三儿子了,对于花婶这个虽然说有些疼爱小儿子,但是却也没有偏心到哪里去,努力一碗水端平的母亲来说,三儿子也是她最爱的孩子。很久没有看到三儿子了,花婶轻声细语地跟儿子说话,脸上满满的都是笑容。

    还有张秋枫在一旁插科打诨,母子三人之间的氛围非常的温馨。而夏平山则跟着夏树身边走向夏叶跟柳氏,夏平山已经十四岁了,跟十六七岁的年轻嫂子还是需要保持距离的。虽然说嫂子来看他,他挺高兴的,但是毕竟是叔嫂,得避嫌。

    “小叶,你怎么来了?”夏树看着几天不见的妹妹,发现妹妹比他离开的时候,气色更加的好的样子,就知道熊起对夏叶非常好了。

    对此夏树非常的满意,妹妹有个好归宿,妹夫也是个疼媳妇的,让夏树安心了不少。虽然说妹妹是被爹娘卖出去的,但是如果离开夏家这样的泥潭,让她获得更幸福的人生,夏树还是很赞同的。

    虽然都是夏家的子孙,但是夏树却很不喜欢爷爷奶奶的作风。重男轻女的做法实在是太严重了,尤其是他们最喜欢的还是读书厉害的子孙。

    如果不是他自己聪明,读书的时候够争气,这些年他也护不住自己这个妹妹了。夏叶看着夏树少年英姿的模样,因为读书的关系,整个人又呈现出芝兰玉树的气质,让夏叶非常的高兴。夏树可是她哥哥,夏树优秀了,身为妹妹的她也长脸不是吗?

    “刚好来镇上订做东西,就顺便给你送些吃的。都是起哥亲手做的,妹妹我很喜欢的。”夏叶笑着说道,对于夏树这个名义上的哥哥,夏叶很喜欢。

    “刚好来镇上订做东西,就顺便给你送些吃的。都是起哥亲手做的,妹妹我很喜欢的。”夏叶笑着说道,对于夏树这个名义上的哥哥,夏叶很喜欢。

    虽然说夏树是她名义上的哥哥,但是夏叶却把夏树当做是弟弟来疼爱的,毕竟谁让她以前是独生女呢?她很喜欢弟弟的,当然是乖巧听话的弟弟。刚好,夏树非常的符合她对弟弟的幻想,她就把夏树当成弟弟来疼爱了。

    谁让他们是双胞胎兄妹,反正年纪都一样,她把夏树当弟弟来对待,也是应该的。

    夏树看着夏叶理所当然的样子,感觉好笑,忍不住揉了揉她的脑袋,“你呀,到镇上定了什么东西了?熊大哥没有陪你一起来吗?”夏树抬起头看向夏叶的身边,又看向周围,低头看着夏叶问道,“去大哥有事要忙,没有陪着你一起来书院吗?”

    显然,他以为熊起跟着夏叶来镇上,却有别的事情要做,所以没有陪着她一起来看他。当然,夏树不在意熊起来不来看他,他知道熊起对自己妹妹很在意,也没有对他这个大舅子不尊重就是了。

    夏叶摇头,“熊大哥跟姑姑家的表弟还有秋树一起上山打猎了,估计得好几天才能回来。我是跟花婶一起来的,让平川哥送我们过来。”青云镇虽然说离岭树村不远,但是怎么说都有七八里路的路程,所以徒步走的话肯定需要很多时间的。

    “熊大哥去上山打猎了?要好几天?”夏树闻言,声音有些提高,但是却还是没有太大声。夏树略微有些不满,觉得熊起对自己妹妹不好,丢下妹妹要好几天不在家。但是想想也知道,熊起是猎户,不打猎的话他靠什么生活?所以,他去打猎是应该的。

    但是站在自家妹妹的处境想想,夏树还是感觉有些不满。不过这是妹妹的事情,而且对方又是他崇拜的英雄式人物熊起,他就把这些不满给压下了。

    “姑姑家什么情况你也知道,再加上姑父的腿伤,他们家应该也是捉襟见肘了。所以,起哥觉得应该教石庄打猎的本事,这样的话他以后应该就有一门赚钱糊口的本事了。”夏叶对此倒是没有什么看法,熊起要去打猎的话她是有些不舍,但是再不舍也不能天天黏糊在一起对不对?所以,她还是觉得,熊起还是去打猎吧。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是需要事业来当做自己自信的根本的。

    就算熊起现在的职业是猎户,但是这也是职业对不对?不能坐吃山空,或者是靠别人养着对不对?所以,夏叶对此倒是没有太多的抵触,熊起应该干嘛就干嘛,她只要当自己的宅女就够了。

    “再说了,起哥自从成亲以后就没有去打猎过了,他应该出去一趟了。更何况,现在快秋收了,他得去看看山上有没有野猪的痕迹,万一野猪下山了怎么办?”夏叶想想,也觉得应该是这样。

    这里可不是21世纪那样野生动物濒临灭绝的现代,古代的野生动物可是很多的。所以,得好好的防着,万一野猪下山破坏庄稼怎么办?

    夏树看着夏叶口口声声维护熊起的样子,深深的觉得女大不中留,刚刚嫁人就胳膊肘往外拐了。当然,夏树不知道的,这个世界上如果有谁让夏叶维护,那肯定熊起是排在第一的,就算是他这个名义上的哥哥都不能越过熊起的地位。

    “你呀。”夏树忍不住扯了扯夏叶的脸颊,“也许你说的对,现在的确是快秋收了,的确得好好的防着不能让野猪下山。对了,刚刚问你呢,你到镇上定什么东西了?”

    听夏树的话,旁边跟儿子说话的花婶也好奇地凑过来看着夏叶问道,“对啊阿起家的,说实话我也不知道你跟铁匠铺的订了什么东西呢。”

    “的确是,小叶子,你订了什么东西?我看铁匠铺的那个掌柜的好像挺在意你订的那个东西的。”跟小叔子说话的柳氏也转身看向夏叶。

    夏叶不好意思地挠挠脸,“是我跟起哥做的收割稻子用的机器,就是用来给稻谷脱粒用的。”

    “给稻谷脱粒用的?”花婶惊讶道。

    别怪她大惊小怪的,毕竟她这么多年来种田,根本就是没有见过所谓的给稻谷脱粒的机器,都是靠稻桶甩的。

    “就是给稻谷脱粒用的,所以我才会赶在秋收之前做出来。”夏叶点点头道。

    “还真没见过这样的,到时候阿起家的你给我看看啊,长长见识。”花婶笑呵呵的说道,显然半信半疑。其实如果放在十年前的话,她肯定是不会在意的,不会相信的。

    但是,出了北疆的那位唐姑娘之后,花婶也不会小看了年轻人。要知道,唐姑娘当初成为北疆的粮食大户的时候,还不到十八岁的年纪呢。

    所以,夏叶跟熊起鼓捣出来的东西,花婶虽然说以前从来没见过所以有些不信,但是也不会完全不信。

    “嗯,毕竟我们家没有种田,做出来也是给人用的,给花婶你们用也是应该的。”夏叶点点头,应了花婶的话。她刚才给铁匠铺的掌柜的图纸的时候,也是标注了要做出两套的,其中一套是给花婶家用的,另一套是给熊姑姑家用的。

    如果两家是同一个村的话,他们肯定不会多此一举多做一套的,但是两家是两个村的,而且两个村之间的距离也不近。所以,为了不耽误熊姑姑家的庄稼收获,还是做出两套来,一套给花婶家用,一套给熊姑姑家用。

    本来夏叶就是闲得无聊,为了省时省力才会做这种东西出来的。他们家又没有种田,夏叶只能给花婶家用了。当然,也不是送给花婶家,就是借给他们用而已。

    熊起也决定了,下一季的庄稼,他们家要种的。所以,花婶家种了他们家的三亩水田,也会收回来的。旱田什么的,也会种上别的庄稼,比如粗粮什么的。花婶家也是知道,这一季收割了之后,熊家就会把田地给收回去的。

    毕竟熊起都已经娶媳妇了,需要种田养家糊口了,总不能每次都买粮食吧?都是庄稼人,每次都买粮食算怎么回事?他们又不是没有田地,有田有地的还要买粮食,没有这么奢侈的。以前就熊起一个人,吃的虽然多但是花婶家的租子什么的也够熊起吃半年。

    这样的话,熊起自己种田倒是有些划不来了,毕竟他又不靠卖粮食赚钱。所以把田地租给花婶家种,他自己打猎什么的,是非常好的选择。

    可是,现在熊起娶妻了,成家了,当然就不能再继续租出去了。而且花婶也看到了熊起跟夏叶两人这几天吃的是怎么回事,天天吃白面馒头白米饭,肉也顿顿吃,毕竟熊起是猎户,不愁没肉吃。

    可是,熊起做的糕点什么的,哪样不是用粮食做的?粗粮也是粮食不是吗?所以,花婶也早就跟家里人吱声了,熊起现在已经娶妻成家了,所以他家的田地肯定就不能再继续租给他们家了,肯定是要收回去自己种的。

    所以,花婶他们早就做好准备了。就等着这次秋收把粮食给收回去,然后下一季就给熊起他们自己种了。

    关于稻谷脱粒机的话题,就这么过去了,夏树接过自己妹妹递过来的包裹,里头是用油纸抱住的,很明显是装着吃食的。而且,包裹还非常的大,就算是夏树这个成年的少年拿着,都觉得分量重。

    “这是糕点?熊大哥做的?”夏树是知道熊起的手艺多好的,毕竟他曾经在熊家蹭过几次饭,很清楚熊起的厨艺真的比很多大厨的都好。所以,听说夏叶给自己捎来熊起做的糕点什么的,夏树还是非常的高兴的。

    虽然说夏树不是很馋零食,但是究竟是半大的少年,还在长身体,吃的东西肯定很多的。

    “都是起哥自己在家做的,绿豆糕红豆糕红枣糕山楂糕等等的糕点,还有起哥去大山外围猎到的猎物做的肉干,和泡椒凤爪什么的。”夏叶一边说着,一边想了想她以前吃过的零食。

    比如海带丝,比如辣条,比如酱肉丝等等的零食,还有萝卜丝也可以做零食的,她当年可是吃过的。所以,一边跟夏树介绍熊起做的糕点和肉干,夏叶一边想着以前吃过的零食,现在想想感觉有些嘴馋肿么破?她自己虽然做不出来,但是她可以描述给熊起听,让熊起自己研究怎么做啊。

    毕竟,熊起的厨艺天赋可是非常的好的,可以根据她描述的东西做出来的。

    “这么多糕点?”夏树惊讶地看向妹妹,虽然说绿豆红豆什么的都是农家常有的东西,但是却很少有人真的会做成糕点,毕竟做绿豆糕红豆糕的材料又不是仅仅绿豆红豆而已,还有糖才是最关键的,糖可是很贵的。

    “嗯,都是起哥做的,下次做了新的吃食,我再带来给你尝尝。”夏叶笑着跟夏树说道。她也不是开玩笑,她会去就让熊起研究怎么做辣条酱肉丝豆干什么的,海带丝如果真的能够买到海带,也许她也可以让熊起试试怎么做。

    要知道,当年她念小学的时候,可是天天都吃海带丝的,惊呆了一种小伙伴有没有?

    “不用这么麻烦。”夏树好笑地看着一脸想要把好东西分享给自己的妹妹,感觉有些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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