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鸡的样子,得意的偷笑,如同一个恶作剧成功的顽皮孩童一般。
他就知道,他这么一说,阿默和青色肯定会大吃一惊的。
现在如期的看到他们的错愕神色,本来内心深处多少有点不安自己的决定做的究竟算不算仓促的圭贤,顿时一下子就安心了。
生意重要,灵石灵珠重要,可比起知己好朋友好兄弟来说,似乎也不是不能舍弃的。
再说了,没了羡鱼楼,不过是不做酒楼这档子生意罢了,又不等于他不能做别的了。
阿默这小子只想着一路带着青色离开大风国,却不知道不管什么时候都是穷家富路。
出门哪里能少了银钱?
所以嘛,有他这么一个善于经营,善于发现商机的人跟着,起码不用担心这两人还没走出一城之地,就饿死在了荒郊野外不是?
越想越觉得自己做的决定太英明神武的圭贤,嘴角也不由自主地露出自得的笑容来了。
却不想,花默和青色不领情。
只见他们双双摇头,对着他道,“不行!(那怎么行?)”
“嘢?为什么不行?怎么你们俩敢嫌弃我?我难不成还会拖你们的后腿不成?”
圭贤怒了!
简直有点自尊被伤害了有木有?
花默哭笑不得,“公子,你这不是胡闹吗!”
“你和我们不一样,我和娘子本来就是孤儿,天生地养的,也没有亲人和其他家眷,在平阳城有幸有公子照应着,本也以为这一辈子就这么过了,但是现在既然不得已非得离开,除了会想念公子之外,也没别的可留恋的。”
“可是你不一样,你的家,你的生意,都在这里,就算我走了,羡鱼楼不做鱼宴了,你还可以改换招牌做别的,以公子的智慧,一定是会成功的。”
“这般安定的生活,哪能说舍弃就舍弃,还与我们夫妇浪迹天涯?这不是要让我和娘子一辈子心里都不安都愧疚吗?”
“再说了,离开了平阳城,我和娘子到底去什么地方,怎么走,都还没定好呢!”
“我们知道公子你舍不得我们,可我们更不能让公子你就这么贸然的就做出会后悔一辈子的决定。”
花默的话刚说完,圭贤就一副听不进去的摆手。
“阿默,你这话说的太差了!不对不对!”
“怎么不对了?”
“我是从小在平阳城长大,土生土长的大风国人,那也不是你阻拦我出门行走天下的理由啊?正因为从来没出过远门,不知道天地到底有多辽阔,加上你公子我不差钱,现在不想赚钱了,想提前开始周游天下享福,不行吗?”
“至于你说的亲朋好友之类的,我最好的朋友不就是阿默你吗?至于亲朋,我还没成家呢,你又不是不知道,我能有什么亲戚?要是你说的是我爹的爹的远方那几个操~蛋~的叔伯堂兄弟之类的,可趁早算了吧!他们估计更喜欢我的银子和房子。”
“综上所述,你所担心的我的舍弃不值得,是毫无道理,也站不住脚跟的。”
“再接下来,我与你们说一说,你们是必须要带着我的原因。就一句话:你们有钱吗?”
啊?
花默还傻愣愣地不懂他的意思地看着圭贤。
青色却立即就明白了。
只听她啪的一声,就在自己的脑门上重重地拍了一记。
终于想起来,自打花默说了要离开平阳城,去海域的话后,好似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被忽略掉了。
现在猛地被圭贤这话一提醒,她想起来了,钱啊!
她和花默很穷啊,没钱!
她要是没记错的话,她们家所有的存款就是花默前天和她说的还有24个灵珠。
虽然灵珠的购买力很惊人没错,可也仅止于购买普通人使用的东西,是完全扛得住通货膨~胀的。
但是现在他们惹上的不说都是修真界的修士了,还特么都是大能啊,妖兽和人修都有。
这种情况下,24个灵珠就要走天下?
光想,青色都觉得她们果然天真过了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