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户,怎么也算是明军中级军官了,他的女儿光天化日被鞑子劫走,居然无人敢管,只能靠这个远未成年的少年单枪匹马去救人,这是什么世道?
官将子女尚且如此,那平民百姓过的又该是什么日子?
想到这里,刚从四百年后穿越而来的李星汉,心头一片悲凉,胸口仿佛被什么堵着,说不出话来。
一大一小,两人并肩而行,沉默许久之后,才停李星汉沉声道:“鞑子都是骑兵,还能追上吗?”
周挺毫不迟疑点点头:“肯定追得上,那群狗鞑子掳走了不少人,走不快。而且入夜后他们会扎营歇息,跟着这些马蹄印,早晚能追上。”
说着,周挺用手中大枪指了指脚下的土地。李星汉仔细看去,果然有许多纷乱的马蹄印指向东北方向。另外还有不少乱糟糟的脚印,应该就是被掳走的那些人留下的了。
李星汉又问道:“就算追上了,你一个人能对付一群鞑子?”
周挺扭头盯着李星汉,一字一句道:“对付不了!可我就算死,也要和我姐死在一处!”
李星汉明白了,这杀气腾腾的少年不是去救人,而纯粹是去送死!
这个放在后世还在读初中的少年,在这乱世当中,却穿戴起父亲的铁甲、扛起父辈的樱枪,为救家姐不惜独闯塞北,甚至不惜为此血染黄沙,这是何等骨气和血性?
感觉“腾”的一下,李星汉军人的血性被瞬间点燃,胸口仿佛有一股火在烧,忍不住赞道:“壮哉,谁言我中华无健儿!管他龙潭虎穴,咱们今夜便闯他一闯。”
周挺闻言为之一怔:“李大哥,你是说要和我一起去救人?”
“你我同是汉人,同根同族,岂能见死不救?”
周挺那长满绒毛、尚且稚嫩青涩的脸上,不由得喜色闪过,但旋即就猛摇其头:“不行,李大哥不远万里来归何其不易,你不能这般轻易和我去送死......!”
“送死?”李星汉咧嘴道:“胜负未定,说什么送死?区区十来个鞑子,还要不了我李星汉的命!”
见李星汉说得豪壮,周挺脸上也不由得潮红一片、相当激动:“李大哥,你我萍水相逢......!”
“多说无益,一切等到救出你姐姐再说不迟!”李星汉冲周挺摆摆手。
本来已心存必死之志,现在却凭空冒出一个帮手来,满心悲愤决绝的周挺心中也不禁生出一丝希冀。看这李星汉身姿彪悍,举止矫健,谈吐颇为不凡,或许真是一大臂助。
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在接近满月的皎洁月光下,两人继续赶路。闲来无聊,李星汉饶有兴趣的打量起周挺这一身甲胄装备来。
这也是一名军人的职业习惯,只要是和打仗相关的一切,都有浓厚的兴趣。
周挺头上顶着的宽沿铁盔,几乎是这个时代明军的标志之一。宽宽的帽沿能够保护面部和颈部,抵挡敌人抛射的箭矢。
而他身上套的这件半新不旧的红色战袄,则是明军的又一特色。因为表里异色,被称做鸳鸯战袄。又因大明以火德立国,所以明军普遍尚红。
鸳鸯战袄里面罩的铁灰色锁子甲,是用铁丝打造成一个个的小铁环,无数个小铁环环环相套,便是一件锁子甲。这种铁甲工艺复杂、轻便灵活,对弓弩有不错的防御力,但如果对上刀剑,或者是狼牙棒、流星锤这样的重武器,防御力就不及厚重的鱼鳞甲和板甲了。
周挺小腿上的行缠,就是后世俗称的绑腿。虽然只是用一根长布条缠在小腿上,却能够缓解长距离行走所带来的腿部酸胀肿痛,效果十分显著。这种简单有效的办法,直到四百年后都在普遍沿用,甚至成为红色军队初期的标志之一。
除去甲胄之外,李星汉对周挺身上的红缨大枪、腰刀和弓箭都不是太在意。在他眼里,明朝末年正是火器迅速取代冷兵器的年代。无论再如何精良的冷兵器,都难逃被淘汰的命运。
唯独周挺插在腰间的手铳,让李星汉十分感兴趣,忍不住出声道:“周小弟,能不能借你手铳一观?”
周挺也不犹豫,伸手取下来递给李星汉,略带骄傲的语气道:“这支手铳可是我父亲的宝贝,是他十年前立下战功时,总兵大人亲手赏赐的。在他眼里,这支铳简直比我这个亲儿子还宝贝。”
李星汉接过来拿在手里细细看,发现这支手铳确实做工精良、保养良好。枪管用优质黄铜铸造,长度达到了三十厘米出头,口径大概在十五毫米左右,击锤缠着一尺多长的火绳,正对火门的位置。
在这个时代来说,这显然是一支好铳。但这种相当古老的火绳枪在李星汉眼里实在太简陋——没有照门和准星,精准度没有保证;火门上也没有加装防风装置,风雨天气根本无法使用;太过厚重的铜质枪管虽然炸膛概率低,但也导致造价昂贵、重量太大。固定发射机构的还是铁钉,而不是更稳固且可调节的螺丝。
李星汉又看了看周挺随身携带的两个牛角包。这两个用牛角做成的弯月状包里面,一个装着黑火*药,一个装着铅质弹丸。
火*药完全是粉末状,虽然不知道具体配方如何,但李星汉也敢肯定威力不咋样。更让人失望的是,铅质弹丸有大有小、轻重不一,这如何能够保证威力和准确度?
“这铳能打多远?”李星汉问道。
“十丈之内,指哪打哪,穿什么重甲都没用!”
周挺答得得意洋洋,李星汉却只有摇头苦笑。明朝的一丈大概合后世公制三米二,十丈就是三十二米,这有效杀伤距离甚至还不及弓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