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要去哪里?”
“不是你这个作者在带路么,我们跟着你走的啊。”
“可是我也不知道我要去哪里啊。”
“不知道就不知道呗,多大点事儿嘛,继续走呗,还有你能不能每天走得快点,别慢腾腾的。”
这几天,我又总结思考了很多,新书写到四十万字时,我发现自己好像看见了我想追求的那个东西的样子了。
那就是,故事。
我一直在以一个“读者”的视角在写书,一直以一个“读者”的要求在鞭挞着我自己去写书满足自己喜好的书。
所以,其实一本好看的小说,它没有那么多的束缚,也没有什么规矩。
它的要求,仅仅是好看。
年轻时那会儿,我是真心喜欢恐怖流小说里的人性撕裂与画面震荡,那真的美;
写深夜书屋时,我当时的心态就是一条咸鱼,证明自己的能力,上架后,就翻了个面,继续晒太阳。
写《魔临》时,有点像是人到中年,非要文青一把,来一场“老夫聊发少年狂”。
写这本书时,
我就想着坐在椅子上,身子往壁炉边一靠,膝盖上放着一本书:来,我给你们讲个故事。
在这里,要感谢我的主编一索和我的责编朱砂。
这些年来,不管我有什么想法,不管我想写什么,我的主编给我的回复永远都是:你是个天才;然后,你随意。
感谢一路追随支持过来的读者们,没有你们的陪伴与支持,我不可能一直埋头沉浸在自己的创作世界中,是你们,给了我这个机会,也给了我这个条件。
新书第一章发布时,
弹幕里很多人刷:广播,爷青回。
一晃,广播已经是五六年前的事了。
当初和我一起沉迷在广播播音氛围里的读者们,中学的应该大学毕业了,大学的,可能已成了家,还有了娃。
何其有幸,茫茫人海中能与你们相遇;
更何其有幸,我们还能继续走下去。
今晚零点,应该会晚个几分钟;
《明克街13号》,正式上架!
唉,
真说不来什么豪言壮语打鸡血的话了,因为这不符合靠着壁炉讲故事老爷爷的画风啊。
他只会说:
那个,
屋子凉了,
能不能帮忙添把柴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