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过迅速,让这些官员小吏们都没有机会,占领城市以后,大汉天国部队严格地封锁稽查行人,暂时封锁了内外的联系,将绝大多数的前清官员小吏们都堵截在城内了。
派遣了大量部队,配合当地的街区百姓,进行搜查清点,在占领的周边各县城里,也进行了同样的事情。还发动百姓,对于目前在乡村田庄里隐居的前清官员,也予以监视。
这一时期的主要任务就是,清算前朝腐朽反动的官僚主义集团!
这个清洗是必要的,因为情报部门调查显示,这些官员,有的隐藏在家,有的潜伏起来,到处煽风点火,利用手中残存的力量,对抗大汉天国,本能的利益驱使,失去的地位荣誉的仇恨,使他们绝大多数站到了大汉天国的对立面。
尽管破获了一些案件,将暗杀集团的部分敌人逮捕处决,成都城附近的社会治安问题,依然有一定的动荡,罗阳怀疑,主要是这些前清的残余势力在捣乱,在情报证实以后,就采取了紧急措施。
所有的前清官员都遭到了调查,实现了双规,并且就前清在四川成都附近地区的官方资料进行清理,又发动百姓,对一切欺压百姓,制造冤假错案的事情进行了综合,总结,调查落实。
几乎所有的官员都被查出了大量问题,有的是贪污,有的是徇私枉法,有的残害人命,更多的是贪污腐化,擅自征收捐税。
对这些官员的问题,罗阳采取了不同的措施,徇私舞弊的,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处罚,有人命的,立刻公布出来,逮捕法办,并且,广为宣传,已敬效尤,贪污腐化的,按照数额不等,勒令缴纳赔偿。
为了运动中便于掌握,罗阳制定了一个比例,一成的官员逮捕法办,判处徒刑,二十分之一的官员予以公审处决,其余的都作为赔款范围,就是赔款,也根据他们在百姓中的口碑和业绩,制定了相当悬殊的标准进行分化。
没有谁的屁股是干净的,只是程度不同而已,为了镇压与争取并重的目标实现,罗阳宣布,前清官员的三成人员,那些贪污腐化情况轻微的,在缴纳了象征性的赔款以后,就可以加入大汉天国政权,担任行政职务,为新的政权效劳。还有二成官员,在缴纳了数量不小的赔偿和罚款以后,也作为临时人员,参加了各地的政权建设,但是,这些贪污腐化程度较大的官员,没有实权,作为观察留用人员。
所以被邀请参加政权的前清官员小吏,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合作,否则,就以敌人加以逮捕处决。
对于被处决的官员,分清其家属的责任问题,除非还有大恶,一般不再追究,但是,财产上则往往予以没收,保留其家族成员最基本的生活资料,其余的,都由新政权机关统一了。
大汉天国继承了太平天国的许多宣传的政策,予以实际操作或者变通,比如,宣布妇女天足,以后不得再缠,宣布尊重和保护妇女,男女平等,比如,宣布所有的富豪官员,最多只能保有一妻一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