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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县尉,其实不然。若是让寻常百姓一下子拿出三百多文钱来,确实不是一笔小数。但是,这个当值是四年一轮,平均下来,一年也不过纳钱八十文左右,若是一年分夏秋两次缴,那么百姓在卖粮之后,一次只需缴四五十文钱,则就不算什么了。”
罗成算的却是另一笔账。
一次性掏三百多文钱,跟半年掏四五十文钱,确实相差巨大,但总的结果其实还是一样的。
“甚至,我们可以按季缴或按月缴,如果按季,一次不过二十来文,按月的话一月更是才六七文钱啊。”
杜如晦想想,确实是这么个道理。
“夏秋两季缴就比较合理,正好是收获之后,百姓手里也多少会有点余钱。还应当允许百姓以粮或绢来缴,不应当强求纳钱。”
大隋帝国总是缺钱的,缺的是铜钱。
大隋天下一年生产的绢是相当庞大的数量,高达几千万匹绢帛的年产量,可以说大隋从南到北,遍布桑树,家家种桑养蚕,正因为绢有了巨大的产量,所以除了做衣服后,还拿来充当货币,还成了大隋最主要的货币。
可隋朝的铜产量却极低,就算天下设铸钱炉百座,可一年得钱不过几十万贯而已,铜钱的发行量太低,远远不够满足朝廷和民间的经济所需,特别是好多不法商人还总喜欢把铜钱熔了去铸铜器卖,倒手就能赚七八倍的高利,因此朝廷屡禁不绝,使得铜钱极度稀缺。
若是让百姓都交钱代役,就会给百姓增添负担。到处钱荒,百姓为了纳钱,就得把粮食、绢这些自产的东西拿去卖钱,可能被不法商人坑一笔,所以杜如晦以为,可以直接让百姓用粮食或绢布来折算。
朝廷征税都是这样,田租就是交粮食,户调则是交绢、布,种什么就交什么。
张仪臣在一边听着两人在那里算来算去,提醒了一句。
“如果以资代役,百姓或许会答应,可一天二尺绢能雇佣的到人,还能供的了日常开销吗?”
一尺绢折钱才不到四文,二尺绢折钱也不过七文多点钱。
这么七文多钱,够雇佣一个郡兵一天的开销吗?毕竟要是雇佣一个郡兵,首先得供饭,还得有工钱。
这当兵的吃的又多,总不能饿着他们,卫府军的标准是士兵训练做战时一天两升米,另外还有规定数量的盐、菜这些。
而既然是募兵,就还得有饷钱。
边关有戍卒,一年的军费标准是绢布十二匹、粟十二石。一个月就是一匹绢一石米,这个标准不能说高,但这只是月粮和衣赐,另外还有杂赏。此外,这三项是士兵拿到手的,他们平时吃喝用度还没算进去。
“如果要募丁代役,那月粮月钱月衣肯定不能少,一月一匹绢、一月一石米,还得再加上月钱苦干,这个费用可不少,若是再加上士兵在营中每日升粮二升,一月又得米六斗,还得有盐、菜等开销,再加上养马之费、军械装备费用等,你们可算过?”
这又是一个难题。
募兵嘛,就不是强制而是自愿了。不比之前轮流征召百姓,那是国家强制的差役,必须得来服。而募兵,自然是待遇好人家才会来。
“一兵一年十二石月粮,十二匹月衣,若是每月再加三百钱,则一年还得三千六百钱的月钱。另外,兵卒一年食粮七石二斗,马一匹年食料十八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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