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不良习惯,只是太喜欢吃了。
“程兄来尝尝这个,品点下味道如何?”
林雨用筷子指着火锅说。
程处默应了一声,赶忙的夹起一块蟹排放入口中,
“啊,烫!”
他条件反射的张口就要吐出来,可是那股不同寻常香味儿让他硬生生的止住了这个动作。
他大口的往外呼气,使嘴里的食物尽快冷却,等吃完以后,他惊呆了,不敢相信的看着沸腾的火锅,嘴巴微张。
林雨问,
“程兄,感觉咋样?还合胃口吗?哎,程兄?”
他推了推程处默的胳膊,后者打了个颤,忽然眼泪汪汪的看向林雨,林雨还以为这家伙被辣哭了。
“程兄,是不是不合你口味啊?要不我重新再给你做一桌?”
“慢!”
程处默伸出手挡住林雨,另一只手夹起一个鱼丸,这次他学聪明了,先吹凉了些,再品尝。
吃完后,他嚎啕大哭起来,边哭边悔恨不已的惨叫,
“晚了,太晚了!太晚了啊!”
突然整这一出,可把在场的人给吓住了,姑娘们都胆怯的看着他。
林雨问,
“怎么了?什么晚了啊?”
这一问,程处默哭的更惨了,边哭边说,
“我为什么没有早点吃到啊!长安城中竟然有如此美味佳肴,我还大老远的,跨过千山万水的南下个屁啊。还白白的挨了几顿打。我这是图什么啊!”
林雨一听,就明白了,不过要是想提前吃到火锅,那是不可能的,因为林雨来到这个世界还没多长时间呢。
他安慰道,
“程兄,莫要悔恨,至少你现在吃到了,以后就可以经常来吃了。也省的南下了,你说是不是?”
程处默挤着钢子儿,泪汪汪说,
“可是我真的悔啊,为什么我没能早点认识你啊,我竟然一度错过了天下最美味的佳肴,真是天妒英才啊!”
林雨听这话,尴尬症都快要犯了,明明就是个吃货,偏偏的自拟为英才,还认为被老天嫉妒,这种自我感觉都不再是良好,而是优秀了。
接着,程处默将所有的愤慨都转化为力量,埋头痛吃。
对于林雨的问话,他只用哼哈来回答。
程勇对林雨尴尬的一笑,无奈的捂住了脸。
谁能想得到,程咬金的儿子吃饭时候的吃相竟然会这么难看。简直就是逃荒的难民。
也不顾多烫,随便吹两下就往嘴里塞,两边的腮帮子都被撑得鼓鼓的,手上的动作却没放慢一点。
林雨无奈的摇摇头,心想这种吃法不胖才怪。就这还是因为唐朝时期的饭食营养不高,要是换成现代,轻松过四百斤。
吃了一会儿,程处默才发现还有酒,他也不再客气,随手拿过林雨的杯子给自己倒了一杯,然后一饮而尽。
接着就要再次下筷子,突然定住了动作,他先是把喝干净的酒杯放在鼻下一嗅,瞳孔微张,继而别过头看向桌子上的酒瓶。
当看到上面不认识的“茅台”两个字的时候,吃惊程度不比吃第一口火锅时低。
虽然那两个字他不认识,但是却是“蓬莱仙酿”的专属标志。
“林兄,这可是蓬莱仙酿?”
“嗯!是的。”
林雨平静的点头,好像喝蓬莱仙酿只是稀松平常的事而已。
这可把程处默给惊呆了,当初蓬莱仙酿刚出来的时候,房遗爱拍下过一瓶,这家伙天天炫耀,可牛逼不清了。
当时程处默对其还是嗤之以鼻,笑房遗爱没有见过世面。可后来巧合之中尝过一次后,就再也无法忘怀。
可惜蓬莱仙酿实在是太稀有了,就是他费尽了所有的力气门道,也才只是弄来了一瓶。
然后计量着每到月初和月中各饮一小杯,其余时间坚决不喝。
没办法,实在是太珍贵了,有钱都买不到。但此刻见林雨不但吃海鲜火锅,还喝蓬莱仙酿,程处默那叫一个羡慕,在他看来,这才叫享受,这才是理想中的生活啊。